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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强奸罪中,若受害者是处女,是否属于量刑时应当加重的情节,来投下票吧~ [打印本页]

作者: MatsumiKuro    时间: 2013-7-17 17:37
标题: 强奸罪中,若受害者是处女,是否属于量刑时应当加重的情节,来投下票吧~
那几个口口声声不该加重的法盲呢?

来投个票~~

赌一把,公开投票,等有定论后,投错的人永久禁言如何?
作者: MatsumiKuro    时间: 2013-7-17 17:38
我可是先把自己ID投上去了哦~~~

那些觉得这个没关系的,可以来投了~~~
作者: LimYohwan    时间: 2013-7-17 17:39
强奸幼女是更严重的罪行,这个是明确规定的吧,怎么能说身份和危害毫无关系呢。
作者: 有事没事    时间: 2013-7-17 17:44
又没几个真正懂法律的  发这种投票也没意义啊 就是随便讨论一下打打屁么   禁言ID什么的。。。。。。 你们也太认真吧
作者: qxx10    时间: 2013-7-17 17:45
谁改了标题?我记得是幼女的,怎么是处女了
作者: qq87654321    时间: 2013-7-17 17:45
太君你的日本亲戚呢
作者: Ktulu    时间: 2013-7-17 17:56
情节加重犯和结果加重犯,楼主懂?
刑法236条有加重情节,但没有被害人处女就加重这一条。而且明确告诉你,法院的量刑指导意见和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也没有这一条。
作者: Ktulu    时间: 2013-7-17 17:57
LimYohwan 发表于 2013-7-17 17:39  强奸幼女是更严重的罪行,这个是明确规定的吧,怎么能说身份和危害毫无关系呢。

处女﹑幼女区别很大啊,大哥,看清楚点。
作者: FoR..微操无敌菜    时间: 2013-7-17 17:57
我想知道嫖宿幼女中的幼女是不是处女呢?
作者: LimYohwan    时间: 2013-7-17 18:15
Ktulu 发表于 2013-7-17 17:57
处女﹑幼女区别很大啊,大哥,看清楚点。

我看清楚了,我也没说处女是幼女,
也不是要混淆概念。

我只是想说身份的差异还是存在的。
作者: 奇迹涵涵    时间: 2013-7-17 18:38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办理强奸案件中是否可以检查处女膜问题的批复》: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检察院
  【发文字号】
  【颁布时间】1981-7-27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你院一九八一年六月三十日皖检刑字(81)第108号函,“关于在办理强奸案件中可否检查处女膜问题的请示报告”收悉。关于这个问题,一九六五年三月十一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转发湖南省政法三机关关于不准检查处女膜的通知”中明确指出:“今后,办理流氓强奸案件时,不准对被害人进行处女膜的检查,也不准用检查处女膜的结论作为证据。”一九七九年五月二十二日中央卫生部转发湖南省劳动、卫生、高等教育局、湖南省妇女联合会“关于不准检查女青年处女膜的通知”中也明确指出:“凡是在招工、招生、征兵、吸收國镓干部或处理两性关系案件时,一律不准检查未婚女青年处女膜。”我们认为以上规定是正确的。办案的实践证明:处女膜的状况不能作为认定或否定强奸罪行的依据,检查的结果常常是弊多利少。因此,在办理强奸案件时,仍应按以上通知执行。
   特此批复。
  
 
作者: 奇迹涵涵    时间: 2013-7-17 18:39
你主子多少年前就定性的东西你还搞不明白
作者: 窝霍霍    时间: 2013-7-17 19:04
你玛的,这得有多傻才能这样想象。
作者: 小魔鱼    时间: 2013-7-17 19:16
这件事我是支持国建的,每个案子都有情节严重与否,所以说法律上会写犯某个法了判处X--Y年有期徒刑

具体是X还是Y,那要看情节严重与否了,情节严重与否也取决于社会影响啊

这么简单的道理也没什么好争的,Sky one Lee这是二进宫了,应该是从重判处并且不得减刑吧,上次是怎么判的我不知道。
作者: everrr    时间: 2013-7-17 19:5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Ktulu    时间: 2013-7-17 20:51
LimYohwan 发表于 2013-7-17 18:15
我看清楚了,我也没说处女是幼女,
也不是要混淆概念。

受害者的身份差异有些肯定要考虑
但是处女与否,是否更需要保护,需要侵犯处女就要加重,这些在我们國镓还是值得商榷的,因为强奸罪本质上侵犯的客体乃妇女的性自由权,显然处女与否对该法益的侵害并无多大的联系,相反幼女因为受年龄认知水平所限其性自由权必须用更加严格的法律来保护。

作者: r868    时间: 2013-7-17 21:12
想拉人跟你一起被打脸?
作者: leopricorn    时间: 2013-7-17 22:23
马甲成群的人赌ID,没看头
作者: 4fun4game    时间: 2013-7-17 22:37
每次楼主被打脸以后就会选择性无视之前的回复新开帖,这样不好
作者: xnec    时间: 2013-7-18 08:08
每次楼主被打脸以后就会选择性无视之前的回复新开帖,这样不好
作者: 新建文件夹    时间: 2013-7-18 09:35
在非处论坛投票这个不是找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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