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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在讨论李天一的时候 请大家一定要先按照逻辑来 不要乱来 [打印本页]

作者: O熊O    时间: 2013-7-1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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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angyun200    时间: 2013-7-17 17:01
8达福尔摩斯熊
作者: langyun200    时间: 2013-7-17 17:04
我提供两点给福尔摩斯熊
1、这个女的肯定是下身有足够的液体来证明
2、这个女的可能有撕破的衣服之类 的,看网页上说脸上有抓的淤青的痕迹
作者: O熊O    时间: 2013-7-17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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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精神病人    时间: 2013-7-17 17:12
现在不是已经以涉嫌强奸罪,且系轮奸起诉了吗
说明检方有充足的证据了。
你怎么还在说没有证据证明是轮奸。
作者: langyun200    时间: 2013-7-17 17:13
O熊O 发表于 2013-7-17 17:07
1可以证明他们发生过关系
2衣服撕破脸上有伤 就证明被强奸了?
好歹你还是证明下 这个衣服是李天一撕破 ...

你问下那2个律师干吗退出呢
我也挺好奇的
作者: 沧海横流    时间: 2013-7-17 17:13
O熊O 发表于 2013-7-17 17:07
1可以证明他们发生过关系
2衣服撕破脸上有伤 就证明被强奸了?
好歹你还是证明下 这个衣服是李天一撕破 ...

中国法律是被告人要举证自己无罪 而不是原告怎么证明你有罪。, 目前事实是发生了关系,人家告你强奸了 且,这时候天一要努力证明这不是强奸 而不是原告努力证明这就是强奸。
作者: MatsumiKuro    时间: 2013-7-17 17:14
沧海横流 发表于 2013-7-17 17:13
中国法律是被告人要举证自己无罪 而不是原告怎么证明你有罪。, 目前事实是发生了关系,人家告你强奸了 且 ...

说你是法盲还不承认。。。。。。

举证倒置目前只有医患纠纷~~什么时候刑事诉讼案件也举证倒置了?
作者: 公子别这样    时间: 2013-7-17 17:16
傻逼东西,李天一还口碑不错?无证驾驶,撞人殴打,就算女的鸡哪个危害大
作者: MatsumiKuro    时间: 2013-7-17 17:17
沧海横流 发表于 2013-7-17 17:13
中国法律是被告人要举证自己无罪 而不是原告怎么证明你有罪。, 目前事实是发生了关系,人家告你强奸了 且 ...


是检方要拿出证据来证明被告强奸了,
而不是被告需要证明自己无罪,
先把这种罪简单的问题搞清楚可以么?
作者: 沧海横流    时间: 2013-7-17 17:19
MatsumiKuro 发表于 2013-7-17 17:14
说你是法盲还不承认。。。。。。

举证倒置目前只有医患纠纷~~什么时候刑事诉讼案件也举证倒置了?

贱贱 虽然我错了 但是你也不对。

刑事案件由司法机关来举证,不需要当事人双方来举证的
作者: MatsumiKuro    时间: 2013-7-17 17:20
公子别这样 发表于 2013-7-17 17:16
傻逼东西,李天一还口碑不错?无证驾驶,撞人殴打,就算女的鸡哪个危害大

所以说要是有人当场出来杀了李天一,
其罪行的社会影响比普通的故意杀人要轻点,应该可以死缓。

同理,若这个女的是妓女,那这强奸的社会影响,也比普通的低~~
作者: MatsumiKuro    时间: 2013-7-17 17:21
沧海横流 发表于 2013-7-17 17:19
贱贱 虽然我错了 但是你也不对。

刑事案件由司法机关来举证,不需要当事人双方来举证的

没看到我10楼说的?

所以说你连这个都还没弄清楚,还来论坛讨论司法?
作者: 有事没事    时间: 2013-7-17 17:21
公子别这样 发表于 2013-7-17 17:16
傻逼东西,李天一还口碑不错?无证驾驶,撞人殴打,就算女的鸡哪个危害大

那你的意思是 就按以往李天一这小畜生的作为 这个案子根本不需要证据和事实  只需要直接重判李天一就对了 是吗?
作者: langyun200    时间: 2013-7-17 17:22
据悉,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于5月6日受理了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移送审查起诉的李天一等五人涉嫌强奸一案。期间,为完善证据,检方将此案依法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一次。现已查明,李天一等五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第三款第(四)项规定,涉嫌构成强奸罪,且系轮奸。7月8日,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依法对李天一等人涉嫌强奸一案,向海淀区法院提起公诉。 附:《刑法》第17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这个是人民网的,我说你们都讨论些啥啊福尔摩斯熊你的立足点都是错的
作者: langyun200    时间: 2013-7-17 17:23
有事没事 发表于 2013-7-17 17:21
那你的意思是 就按以往李天一这小畜生的作为 这个案子根本不需要证据和事实  只需要直接重判李天一就对了 ...

法院在判刑的时候 如果证据完全充分 不需要受害人证言 也可以判刑 那就无所谓了
但是如果证据并不充分 需要考虑受害人证言的时候 那么受害人身份 将会被考虑啊 这个很合理

公子别这样是对这句话说的吧
作者: 沧海横流    时间: 2013-7-17 17:24
MatsumiKuro 发表于 2013-7-17 17:21
没看到我10楼说的?

所以说你连这个都还没弄清楚,还来论坛讨论司法?

终于逮到机会了 不要停。
作者: MatsumiKuro    时间: 2013-7-17 17:25
沧海横流 发表于 2013-7-17 17:24
终于逮到机会了 不要停。

不要忘记上午,你开口说几句话,我就知道你是法盲了。。。。
作者: langyun200    时间: 2013-7-17 17:26
@O熊O     
作者: 公子别这样    时间: 2013-7-17 17:27
有事没事 发表于 2013-7-17 17:21
那你的意思是 就按以往李天一这小畜生的作为 这个案子根本不需要证据和事实  只需要直接重判李天一就对了 ...

卧槽?脑补能力max???
作者: 沧海横流    时间: 2013-7-17 17:30
MatsumiKuro 发表于 2013-7-17 17:25
不要忘记上午,你开口说几句话,我就知道你是法盲了。。。。

是 我和你老婆都是法盲   所以赶紧纠正下你老婆  别在骂易教授了   
作者: 裸玉缝    时间: 2013-7-17 17:31
MatsumiKuro 发表于 2013-7-17 17:25
不要忘记上午,你开口说几句话,我就知道你是法盲了。。。。

法盲是你吧!说出来强奸处女要判重刑的被当场打脸
作者: MatsumiKuro    时间: 2013-7-17 17:33
裸玉缝 发表于 2013-7-17 17:31
法盲是你吧!说出来强奸处女要判重刑的被当场打脸

废话,强奸受害者若是处女,其罪行所造成的后果更恶劣,影响更坏,当然要重判~~~

谁是法盲,来赌ID?输的人永久禁言
作者: langyun200    时间: 2013-7-17 17:35
MatsumiKuro 发表于 2013-7-17 17:33
废话,强奸受害者若是处女,其罪行所造成的后果更恶劣,影响更坏,当然要重判~~~

谁是法盲,来赌ID?输 ...

见见你输了
刚刚见到有人贴刑法的条例,明确说了处女非处女不影响判罚结果
作者: 潜规则    时间: 2013-7-17 18:22
原创内容 水晶 +5
作者: cxycxy    时间: 2013-7-17 21:46
据悉,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于5月6日受理了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移送审查起诉的李天一等五人涉嫌强奸一案。期间,为完善证据,检方将此案依法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一次。现已查明,李天一等五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第三款第(四)项规定,涉嫌构成强奸罪,且系轮奸。7月8日,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依法对李天一等人涉嫌强奸一案,向海淀区法院提起公诉。 附:《刑法》第17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还争你麻痹的锤子,艹
作者: cxycxy    时间: 2013-7-17 21:47
据悉,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于5月6日受理了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移送审查起诉的李天一等五人涉嫌强奸一案。期间,为完善证据,检方将此案依法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一次。现已查明,李天一等五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第三款第(四)项规定,涉嫌构成强奸罪,且系轮奸。7月8日,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依法对李天一等人涉嫌强奸一案,向海淀区法院提起公诉。 附:《刑法》第17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还争你麻痹的锤子,艹
作者: O熊O    时间: 2013-7-17 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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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熊O    时间: 2013-7-17 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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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xycxy    时间: 2013-7-17 23:12
常识个jb,普通百姓犯事,还真就没几个请律师的,木有钱请,请了也没用。
对普通老百姓检方的话就是铁证。
换了个纨绔二世祖就tmd按美国标准来了,我草,还常识,常识在中国就被狗吃了
作者: cxycxy    时间: 2013-7-17 23:14
公检法是一家,官字两个口,理都在他家
这他妈的才是常识,
你有点常识ok?
作者: rusher971    时间: 2013-7-17 23:26
就算李天一是个十恶不赦的坏蛋,你们凭什么笃定是强奸?

对于事实你们了解多少?

粪粪们对社会的不满,急需找一个发泄口,这可以理解

但是,要想得到一个你们所谓的法治社会,先从尊重法律尊严开始。

即便有所谓的后台或者其他会影响到公正,但这不能成为不尊重法律的理由。
作者: xfzl08    时间: 2013-7-18 01:10
见见举证倒置只有医患纠纷?  V5~
作者: 奥利奥    时间: 2013-7-18 06:16
以李家的飞横跋扈,如果李天一不是轮奸,现在还会是这格局?
作者: qsn_afei    时间: 2013-7-18 08:01
确实混乱,感觉也不能靠逻辑了
作者: qsn_afei    时间: 2013-7-18 08:03
确实混乱,感觉也不能靠逻辑了
作者: cxycxy    时间: 2013-7-18 08:41
他是不是轮奸关我鸟事,就算定了罪,也不可能在牢里呆几年,楼上说尊重法律的几位,你tmd的脑子都被狗吃了。
权贵践踏法律的时候,就没见你们出来跳,各个都缩在卵里。
公众质疑权贵玩弄法律的时候,你tmd的出来大呼公平,大呼公正,我就草了,八达这个av论坛也有这么多公知,都不知道哪个屁眼里钻出来的。
作者: cxycxy    时间: 2013-7-18 08:41
上面有位说得好。
以李家的飞横跋扈,如果李天一不是轮奸,现在还会是这格局?
作者: cxycxy    时间: 2013-7-18 08:46
就在沈阳小商贩夏俊峰因打死城管人员被判死刑的时候,辽阳城管野蛮执法打死人。两个事情同时发生在辽宁省,却引起了全国网民的关注。辽阳城管打死人案件开庭,理应在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然而却在案发地的辽阳市宏伟区基层法院审理。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宏伟区法院竟然不许被害人周晓明的妻子和儿子旁听......

这tmd的就是狗屎的法律的公平正义,普通人莫说是请律师辩护,就连证人出席与亲友旁听的权利都没有。
定罪全在官家一念之间。
大家都知道是怎么回事好吧。
真tmd和tg一个德行。
你和他讲道理,他和你耍流氓;你和他耍流氓,他和你讲法制;你和他讲法制,他和你讲政治;你和他讲政治,他和你讲国情;你和他讲国情,他和你讲接轨;
作者: O熊O    时间: 2013-7-18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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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xycxy    时间: 2013-7-18 08:51
本来就没设什么好讨论的,怎么判都一样,无罪释放最妥帖,反正都不可能在牢里蹲多久的好吧。
作者: cxycxy    时间: 2013-7-18 08:53
除了文强这种政治牺牲品,有点身份的大佬犯事,最多一个死缓,然后没几年就保外就医出来逍遥了。
最爽的是,贪官的监狱还是特制的,比普通人的别墅还要豪华舒适。
作者: 风之陆少    时间: 2013-7-18 08:54
熊大,熊蜜,国见这些人的逻辑我不懂也不想懂!我要是懂了也就和它们一样了
作者: O熊O    时间: 2013-7-18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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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xycxy    时间: 2013-7-18 08:55
湖南岳麓山监狱,贪官都是单独关押的,在里面磨墨涂鸦,附庸风雅,还搞演唱会,义卖拍卖,简直一个养老院啊。
作者: myths    时间: 2013-7-18 08:55
狗腿子来护主了!
作者: cxycxy    时间: 2013-7-18 08:58
我是说了,本来就不用谈啊。
好久没上八达,一上来就整版李天一
等了几天都是这样,烦都烦死,忍不住上来喷啊。
板上钉钉的事情有什么好讨论的。
一个选票都没有的國镓公民,居然闲得蛋疼去讨论司法公正?
简直是吃着地沟油的命,操着中南海的心。
更何况被轮的那女人也未必是好人,整个案子没什么特别无辜的人,让他们去判呗,等到舆论停歇了,结果自然就出来了。

作者: 天谬    时间: 2013-7-18 09:16
沧海横流 发表于 2013-7-17 17:13
中国法律是被告人要举证自己无罪 而不是原告怎么证明你有罪。, 目前事实是发生了关系,人家告你强奸了 且 ...

这尼玛 什么时候变成这样举证了。。
作者: 天谬    时间: 2013-7-18 09:18
O熊O 发表于 2013-7-17 21:52
这是检方。。。
检方提出控诉 然后就开始控辩双方展示证据
难道你认为 检方只要提出控诉 就认定犯罪事实 ...

真是 什么叫检方 什么叫判决都没搞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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