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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社会危害性有什么难理解的 [打印本页]

作者: [STAR]@heaven    时间: 2013-7-17 16:45
标题: 社会危害性有什么难理解的
量刑当然要对本人的社会危害性做考量,一个人见人就杀,其社会危害性很大,一个人只杀了和自己有不共戴天的仇人,社会虽然同样杀了人,但是社会危害性小多了,同理,一个强奸路人平常女性的人,社会危害性比强奸一个喝醉了酒的陪酒女跟着5个男人去酒店开房的女人的人要大的多
作者: 国妓米兰    时间: 2013-7-17 16:46
熊大威武

by 真心熊密
作者: [STAR]@heaven    时间: 2013-7-17 16:47
别愁也是未遂,可是别愁未遂的是挑逗过他,和他单独出来玩,又愿意和他共住一个房间的女人,有什么社会危害性呢?
作者: 先天性饥渴    时间: 2013-7-17 16:47
不建议处男讨论嫖资问题
作者: MatsumiKuro    时间: 2013-7-17 16:47
做熊蜜果然是正确的!
作者: rapidfire    时间: 2013-7-17 16:48
熊大威武,和别愁多大仇
作者: langyun200    时间: 2013-7-17 16:50
这2个有何共同性?
见人就杀=强奸路人
谬矣
见人就杀=见人就强奸
只杀不共戴天的仇人=只强奸给自己带绿帽子的人
望熊大明鉴
作者: litangjian    时间: 2013-7-17 16:52

熊大威武

by 真心熊密
作者: 用户名掉包了    时间: 2013-7-17 16:53
这种事很难说,一个人跳西湖没有危害,人人都跳西湖那就臭了啊
作者: 沧海横流    时间: 2013-7-17 16:56
熊黑 不懂  为啥强奸路人 就比强奸绿茶婊 社会危害性大很多    不要举杀人  那个谁都懂。
作者: 为了看图说话    时间: 2013-7-17 16:57
可是别愁未遂的是挑逗过他,和他单独出来玩,又愿意和他共住一个房间的女人,有什么社会危害性呢?
作者: 别愁BloodBrood    时间: 2013-7-17 16:58
熊大你不能这样。。。
作者: MatsumiKuro    时间: 2013-7-17 17:01
沧海横流 发表于 2013-7-17 16:56
熊黑 不懂  为啥强奸路人 就比强奸绿茶婊 社会危害性大很多    不要举杀人  那个谁都懂。

你觉得同样作为受害人,民众是同情良家多点,还是同情妓女多点?
作者: [STAR]@heaven    时间: 2013-7-17 17:02
沧海横流 发表于 2013-7-17 16:56
熊黑 不懂  为啥强奸路人 就比强奸绿茶婊 社会危害性大很多    不要举杀人  那个谁都懂。


当然危害性不同啊,对于李天一来说普通女性不去做出格行为就不会有被强奸的危险,一个人如果无差别强奸,社会危害性很大,得多关会儿,不能随便放出来,
但是一个人只强奸和自己喝酒并且一起开房甚至问他要了钱的女人,社会危害性就很小,可以早点放出来,量刑当然不能一样
作者: ddaa07222    时间: 2013-7-17 17:05
8da两大top终于合体了吗
作者: LimYohwan    时间: 2013-7-17 17:06
和智商低的人是无法解释清楚的,他们的逻辑是:你爸不是牛逼吗,你惹了事了就得死,要不然就是有黑幕,就是不公平,我们口水淹死你,谁为你说话,谁就是没良心的,就是五毛。
作者: 沧海横流    时间: 2013-7-17 17:07
[STAR]@heaven 发表于 2013-7-17 17:02
当然危害性不同啊,对于李天一来说普通女性不去做出格行为就不会有被强奸的危险,一个人如果无差别强奸 ...

雄大的意思 和那个易叫兽  应该是一个意思, 强奸绿茶婊可以轻判是吧  3年太长  3天算了。
作者: emc    时间: 2013-7-17 17:07
熊大一开智,西湖水能倒灌
作者: cjy1976    时间: 2013-7-17 17:07
熊大威武!!
作者: 沧海横流    时间: 2013-7-17 17:08
MatsumiKuro 发表于 2013-7-17 17:01
你觉得同样作为受害人,民众是同情良家多点,还是同情妓女多点?

跟民众有毛关系  你都不承认人人平等 ,对方就是婊子就可以轻判  是良家就要重判  对吧   咱们其实没有讨论的必要。
作者: O熊O    时间: 2013-7-17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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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子    时间: 2013-7-17 17:09
别愁要是强奸良家 即使未遂 也该进监狱了
作者: MatsumiKuro    时间: 2013-7-17 17:09
沧海横流 发表于 2013-7-17 17:07
雄大的意思 和那个易叫兽  应该是一个意思, 强奸绿茶婊可以轻判是吧  3年太长  3天算了。

法盲又乱说话了,人家说的明明是社会危害的轻重,

怎么到你嘴里成了轻判重判了?


再犯,闹这么大,影响这么恶劣,还轻判?3天?
作者: Tory_lee    时间: 2013-7-17 17:09
跟别愁多大仇~
作者: 沧海横流    时间: 2013-7-17 17:14
MatsumiKuro 发表于 2013-7-17 17:09
法盲又乱说话了,人家说的明明是社会危害的轻重,

怎么到你嘴里成了轻判重判了?

那这个是不是量刑的依据? 请回答我   如果不是  那讨论个几把  和量刑无关的东西
作者: MatsumiKuro    时间: 2013-7-17 17:15
沧海横流 发表于 2013-7-17 17:14
那这个是不是量刑的依据? 请回答我   如果不是  那讨论个几把  和量刑无关的东西

那是量刑的依据之一,

到底轻判还是重判,要考虑的东西还多了懂不?
作者: outnumbered    时间: 2013-7-17 17:1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STAR]@heaven    时间: 2013-7-17 17:16
沧海横流 发表于 2013-7-17 17:07
雄大的意思 和那个易叫兽  应该是一个意思, 强奸绿茶婊可以轻判是吧  3年太长  3天算了。

如果他判三年,别愁也该三年啊,人人平等啊
作者: starrynight    时间: 2013-7-17 17:18
熊大威武霸气
作者: 先天性饥渴    时间: 2013-7-17 17:19
[STAR]@heaven 发表于 2013-7-17 17:16
如果他判三年,别愁也该三年啊,人人平等啊

多大仇
作者: [STAR]@heaven    时间: 2013-7-17 17:21
outnumbered 发表于 2013-7-17 17:15
熊大说的还是跟受害人的行为有关,跟职业无关啊。
至于去开房喝酒算不算挑逗就要看法官怎么认定了,李天 ...

你说的对,如果一个绿茶婊,走在路上被强奸了,那么强奸人社会危害很大,但是一个良家,拉着你喝酒,然后和你去开房,声称被强奸了,那么强奸人社会危害小,这和身份没关系,和行为有很大关系
作者: 沧海横流    时间: 2013-7-17 17:22
MatsumiKuro 发表于 2013-7-17 17:15
那是量刑的依据之一,

到底轻判还是重判,要考虑的东西还多了懂不?

那还讨论个几把   刑法明确规定不能以受害人身份作为量刑的依据   你公然藐视司法   建议菜市口捡10天垃圾
作者: 人间大炮    时间: 2013-7-17 18:50
胸大真脑残啊
提刀杀仇人,动机可以理解,民众可以谅解
轮奸陪酒女,是什么动机?
难道李天一是为了为民除害,匡扶正义才轮奸陪酒女的?
作者: 窝霍霍    时间: 2013-7-17 19:00
我国无任何法律条款定义过陪酒女,胸大那是挖了坑给低智商贱贱跳断腿儿滴
作者: cxycxy    时间: 2013-7-17 19:00
8da两大top终于合体了吗

作者: outnumbered    时间: 2013-7-18 10:0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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