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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群里的讨论。。。 [打印本页]

作者: 别愁BloodBrood    时间: 2013-7-9 13:50
标题: 群里的讨论。。。
南宁-肥皂(260326771) 12:27:13
甲乙共谋到某小区的一栋别墅行窃,甲负责在外望风,乙进屋,后被保姆发现锁在一个房间里,乙大怒,用刀撬开房门冲出,并刺倒保姆,因怕保姆活过来,又补了几刀,乙翻箱倒柜之后找出了房主的手机钱包银行卡等物,临走之前突起淫心,把倒在地上的保姆给奸淫了,并搜走了保姆的钱包,下楼之后发现甲已逃跑,原来甲在望风时发现别墅里有动静,以为主人回来了,逃跑时打晕了在小区巡视的保安(轻伤),
南宁-肥皂(260326771) 12:27:29
保安醒来后发现别墅被盗,随即报案并把保姆送医院救治,保姆经医院救治奇迹般的活了,乙找到甲让其拿着盗得的银行卡到银行取了2000元,乙并未把进入别墅后的事情告知甲,几天后两人被抓,请分析二人的罪行
大禾(854697943) 12:53:45
好复杂
大禾(854697943) 12:57:24
  共同的就是盗窃罪
乙 故意杀人罪  强奸罪 (抢劫罪?)
甲故意伤害罪

哈哈
大禾(854697943) 12:57:33
我还没买书呢
南宁-本草茶香(420256647) 12:59:44
有没有卖书的
南宁--金(445144450) 13:42:05
有12年考过,今年毕业的兄弟在吗
南宁--金(445144450) 13:43:21
要求提交的申请材料 (五)报名参加2012年國镓司法考试时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
报名时不是交给司法局了吗
南宁--金(445144450) 13:43:31
现在哪里还有在手上
南宁--金(445144450) 13:43:38

暂居南宁。贰子(116893645) 13:46:02
甲构成盗窃罪共犯,故意伤害罪 信用卡诈骗罪
乙构成抢劫罪,强奸罪
++自大的沙猪遇到炸毛的猫(514187822) 13:47:01
没有故意杀人未遂?
暂居南宁。贰子(116893645) 13:47:21

暂居南宁。贰子(116893645) 13:47:34
还有信用卡诈骗罪共犯
大禾(854697943) 13:48:18
信用卡?
++自大的沙猪遇到炸毛的猫(514187822) 13:47:44
不是吧
大禾(854697943) 13:48:22
这关信用卡啥事
++自大的沙猪遇到炸毛的猫(514187822) 13:47:51
刚刚我查了
大禾(854697943) 13:48:47
根本没说是信用卡 估计就一般的储蓄卡
暂居南宁。贰子(116893645) 13:48:11
好像没有故意杀人
大禾(854697943) 13:48:51
这不是诈骗啊
++自大的沙猪遇到炸毛的猫(514187822) 13:48:16
抢劫罪的造成伤亡的,不另认定哦
++自大的沙猪遇到炸毛的猫(514187822) 13:48:20
而且
暂居南宁。贰子(116893645) 13:48:23
就构成抢劫罪
大禾(854697943) 13:49:04
因怕保姆活过来,又补了几刀, 这还不算故意杀人?
暂居南宁。贰子(116893645) 13:48:31
是的
++自大的沙猪遇到炸毛的猫(514187822) 13:48:37
也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大禾(854697943) 13:49:23
根本没提到信用卡
暂居南宁。贰子(116893645) 13:49:15
冒用他人银行卡的构成信用卡诈骗。最高检出台过广东高院的批复
大禾(854697943) 13:50:07
。。。。
++自大的沙猪遇到炸毛的猫(514187822) 13:49:39
以为信用卡是真的,不是伪造的,所以不另购成,只是认定盗窃或者抢劫罪,是事后不可罚
作者: xiaoxiaoma    时间: 2013-7-9 13:54
到底是什么罪
作者: 斯文背后    时间: 2013-7-9 13:55
。。。。。。。。。。。
作者: 别愁BloodBrood    时间: 2013-7-9 13:55
本帖最后由 别愁BloodBrood 于 2013-7-9 13:59 编辑

刑法196条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一盗窃罪论处,使用伪造的信用卡,定信用卡诈骗罪  盗窃信用卡后续使用是必然的延伸,属于事后不可罚
作者: 有事没事    时间: 2013-7-9 13:55
反正没有未遂罪就是了
作者: 别愁BloodBrood    时间: 2013-7-9 14:00
甲逃跑过程中打伤保安已转化为抢劫。。他们一人一句我都晕了
作者: ama_go    时间: 2013-7-9 14:02
未遂罪
作者: Ktulu    时间: 2013-7-9 14:05
。。。。。。。
作者: 我不是大米    时间: 2013-7-9 14:15
未遂罪
作者: Z_shaPT    时间: 2013-7-9 15:41
本帖最后由 Z_shaPT 于 2013-7-9 15:46 编辑

遭不住。。。。
作者: 再来一瓶    时间: 2013-7-9 17:12
高富帅别愁,你看看我这个帖子呢,给点高见。
http://bbs.8da.com/thread-1402977-1-1.html
作者: 别愁BloodBrood    时间: 2013-7-9 17:51
再来一瓶 发表于 2013-7-9 17:12
高富帅别愁,你看看我这个帖子呢,给点高见。
http://bbs.8da.com/thread-1402977-1-1.html

这么复杂我看都看不明白
作者: 用户名掉包了    时间: 2013-7-9 17:57
打你吗别愁你来真的?
作者: 别愁BloodBrood    时间: 2013-7-9 18:01
用户名掉包了 发表于 2013-7-9 17:57
打你吗别愁你来真的?

妈的 我报名费都交了 三大本也买了 还能是假的么
作者: BxhhLyb    时间: 2013-7-9 18:06
我承认我是法盲,但是我觉得乙有杀人的想法并付诸行动,故意杀人罪名应该少不了。另外盗窃,强奸应该也是必须的。
作者: SimoN    时间: 2013-7-9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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