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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刘志军说他功劳有目共睹并不过分,不过还是该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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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TAR]@heaven
时间:
2013-6-13 13:28
标题:
刘志军说他功劳有目共睹并不过分,不过还是该杀
至少判个死缓,手机打字懒得多说了
作者:
O熊O
时间:
2013-6-13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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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人间大炮
时间:
2013-6-13 13:32
死缓就他妈的杀不了了啊
作者:
SM_2v2gamer
时间:
2013-6-13 13:34
作者:
=pnz=wolf
时间:
2013-6-13 13:34
熊大威武!
作者:
Little7
时间:
2013-6-13 13:35
死刑很难啊,国际上就是批评咱们死刑太多了。
一般这种贪污的对把钱追回来,官免了,就对社会完全没有危害了。
到不了死刑。
作者:
汤浅比吕美
时间:
2013-6-13 13:35
我也觉得应该判死缓~~
作者:
仙剑下西山
时间:
2013-6-13 14:20
胸大是满仓高铁股吗??
作者:
warbear
时间:
2013-6-13 14:26
他的罪,不仅在于贪了多少,还在于造成國镓多大损失。
当然,这又可以推到集体决策去了。
作者:
奥利奥
时间:
2013-6-13 14:56
打尼玛 难得能赞同次熊大观点~
作者:
bwv1058
时间:
2013-6-13 14:59
中国惩治贪官的传统:只要绝大部分损失追回来了,最多死缓。
作者:
怪大爷
时间:
2013-6-13 14:59
还是熊大更威武!
作者:
sla)_nv
时间:
2013-6-13 15:00
..........
作者:
cjy1976
时间:
2013-6-13 15:08
XDV5
作者:
wfur
时间:
2013-6-13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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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你好,色彩!
时间:
2013-6-13 16:51
就按胸大的意见来
作者:
又打出gg了
时间:
2013-6-13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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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uro
时间:
2013-6-13 17:21
既然熊大说了,我们就应该支持死缓。
作者:
牛老师带盾牌
时间:
2013-6-13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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