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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看了论坛几个讨论刘志军的帖子,有些人简直是幼儿园的智商 [打印本页]

作者: 高鸭稳乃    时间: 2013-6-12 00:31
标题: 看了论坛几个讨论刘志军的帖子,有些人简直是幼儿园的智商
真不知道哪来的勇气发贴。看高铁投资,只看到铁道部负了债,却看不到高铁对地区经济的促进,以及百姓出行的便利。只看到最初的高铁技术是引进的,却看不到完全知识产权的crh380系列创造的世界最快运营记录。汽车合资了这么多年,什么水平?铁道部短短几年,就消化吸收了各国的技术,造出了世界上最快的列车。有人还质疑为什么要买,恐怕这没几个人知道,当时炒得火热的中华之星,还是动力集中式的列车,跑完试运行,就得拖去修了。当时刘志军主张购买技术再消化吸收,绝对是明智之举,才有了现在中国铁路的跨越式发展。而且高铁每次试车,刘志军都带着总工,站长亲自站车头,想想723后扬言动车都不敢坐的人,拉他们去500的速度试车,恐怕要当场吓尿吧。刘贪污腐败,功不能抵过,必然会受到法律的严惩,但是也不能因为过就抹杀他的功劳,没有刘志军,肯定没现在中国高铁的大好局面,看在他为國镓的突出贡献,绝对不应该判死刑。
作者: 影子    时间: 2013-6-12 00:35
传说国建不是说要依法治国吗?

法律中有对國镓有卓越贡献的可以减免惩罚的条例?


作者: 影子    时间: 2013-6-12 00:36
当然你平时的思考太少,深入的更少,根本没有对你所说的东西进行深入的了解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难道不是最基本的法律常识?
作者: 高鸭稳乃    时间: 2013-6-12 00:38
影子 发表于 2013-6-12 00:35 传说国建不是说要依法治国吗? 法律中有对國镓有卓越贡献的可以减免惩罚的条例?

量刑的重要一点,就是社会危害性。既然网上对刘志军的认识存在争议,就是说他的社会危害性,还远不到非杀不可的地步,当然可以轻判。
作者: 高鸭稳乃    时间: 2013-6-12 00:39
影子 发表于 2013-6-12 00:35 传说国建不是说要依法治国吗? 法律中有对國镓有卓越贡献的可以减免惩罚的条例?

量刑的重要一点,就是社会危害性。既然网上对刘志军的认识存在争议,就是说他的社会危害性,还远不到非杀不可的地步,当然可以轻判。
作者: 影子    时间: 2013-6-12 00:40
高鸭稳乃 发表于 2013-6-12 00:38
量刑的重要一点,就是社会危害性。既然网上对刘志军的认识存在争议,就是说他的社会危害性,还远不到非杀 ...

你说的是社会危害性吗?

你明明在谈论功劳啊

死刑除了惩戒罪行,确实还是社会危害性的考虑,但是经济犯几乎都没有社会危害性
但是为什么要判那么多死刑?

是威慑提高犯罪分子的犯罪成本


作者: 影子    时间: 2013-6-12 00:40
高鸭稳乃 发表于 2013-6-12 00:39
量刑的重要一点,就是社会危害性。既然网上对刘志军的认识存在争议,就是说他的社会危害性,还远不到非杀 ...

你的智商确实不是幼儿园,大约是学前班水平了
作者: 影子    时间: 2013-6-12 00:42
承认贡献和判断死刑,从法律上来说根本没有任何的冲突

难道号称以法治国的国建连这点基本的思考能力都没有?


幸好小学没有入学考试
作者: 高鸭稳乃    时间: 2013-6-12 00:43
我有说不平等么?当年郑筱萸600万就被执行死刑,而数额比他高的没死的多了,这就是还要参考社会危害懂么?
作者: hammerdin    时间: 2013-6-12 00:45
我不希望他死
作者: 高鸭稳乃    时间: 2013-6-12 00:45
影子 发表于 2013-6-12 00:40 你说的是社会危害性吗? 你明明在谈论功劳啊

经济犯没有社会危害性?你才是幼儿园的水平,说出来的东西,让人笑掉大牙
作者: 影子    时间: 2013-6-12 00:46
再说,没有刘志军就一定没有高铁的大好局面?

八达有南车的,应该也有铁道施工单位的

大多数铁道部相关项目是不对铁道部之外企业招标的,大部分的工程造价是民用项目的一倍(同等质量),而且铁道部各设计单位喜欢使用大量的关系户的特定专利产品

铁道部的项目平均招标价格是社会工程的一倍左右,不说去除贪腐,假如刘志军当年把铁道部的项目敞开招标

我们现在的高铁总投资可能会下降30%甚至更多,票价也能同等下降

拿过去去假设又有何意义呢?
作者: 影子    时间: 2013-6-12 00:46
高鸭稳乃 发表于 2013-6-12 00:45
经济犯没有社会危害性?你才是幼儿园的水平,说出来的东西,让人笑掉大牙

经济犯服刑之后的社会危害性比刘志军大?
作者: 高鸭稳乃    时间: 2013-6-12 00:47
影子 发表于 2013-6-12 00:42 承认贡献和判断死刑,从法律上来说根本没有任何的冲突 难道号称以法治国的国建连这点基本的思考能力都没 ...

法庭量刑不看社会影响的?法盲
作者: 影子    时间: 2013-6-12 00:48
高鸭稳乃 发表于 2013-6-12 00:43
我有说不平等么?当年郑筱萸600万就被执行死刑,而数额比他高的没死的多了,这就是还要参考社会危害懂么?

小朋友的语言我确实不太懂啊

现在才知道国建小朋友的社会危害性指的是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

这是国建小朋友自己对常识的理解,一般来说指的是该人假如留在社会的残余影响

对于学前班水准我们要充分理解
作者: 高鸭稳乃    时间: 2013-6-12 00:49
影子 发表于 2013-6-12 00:46 再说,没有刘志军就一定没有高铁的大好局面? 八达有南车的,应该也有铁道施工单位的

你了解的好多,你说同等质量就同等么?有审计署的审计来证明?
作者: 影子    时间: 2013-6-12 00:51
高鸭稳乃 发表于 2013-6-12 00:47
法庭量刑不看社会影响的?法盲

难道法治精神不是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吗?

国建小朋友的法治是安人点菜?

是不是判刑的时候不但要考虑罪行,还要考虑家庭出生,个人财富,历史地位,血型星座?
作者: 影子    时间: 2013-6-12 00:52
高鸭稳乃 发表于 2013-6-12 00:49
你了解的好多,你说同等质量就同等么?有审计署的审计来证明?

比国建小朋友了解的肯定多

呵呵,你说法律判刑考虑社会影响有人民网作证吗?
作者: 小小白    时间: 2013-6-12 00:53
影子 发表于 2013-6-12 00:52
比国建小朋友了解的肯定多

呵呵,你说法律判刑考虑社会影响有人民网作证吗?

影子MM,你好蛋疼.............

扯那么多回了,你还要和这sb扯。
作者: 高鸭稳乃    时间: 2013-6-12 00:53
影子 发表于 2013-6-12 00:48 小朋友的语言我确实不太懂啊 现在才知道国建小朋友的社会危害性指的是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

真无语了,连什么是社会危害都不知道的人,还能扯这么多。给你扫下盲,暴力犯罪,虽然影响大,但是其侵犯对象往往是个体,要论社会危害,远不及一些经济犯罪。不学无术就多看点书,别闹笑话
作者: 影子    时间: 2013-6-12 00:53
是不是在国建小朋友看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是某些人比其他人更平等?

确实比幼儿园强,至少没有说按照长相决定刑期
作者: 影子    时间: 2013-6-12 00:55
高鸭稳乃 发表于 2013-6-12 00:53
真无语了,连什么是社会危害都不知道的人,还能扯这么多。给你扫下盲,暴力犯罪,虽然影响大,但是其侵犯 ...

哈哈,刘志军的社会危害性没有经济犯强?

刘志军作为高官贪腐,直接颠覆了我党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有可能撼动社会主义制度的合法性,难道社会危害性还不强?
作者: 影子    时间: 2013-6-12 00:56
小小白 发表于 2013-6-12 00:53
影子MM,你好蛋疼.............

扯那么多回了,你还要和这sb扯。

下雨天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
作者: 翡翠    时间: 2013-6-12 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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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鸭稳乃    时间: 2013-6-12 00:58
影子 发表于 2013-6-12 00:51 难道法治精神不是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吗? 国建小朋友的法治是安人点菜?

量刑要考虑的社会危害是什么,就刘志军案来说,要是现在中国高铁一塌糊涂,那他就是社会危害特别严重,给人民造成的损失特别重大,理应重判。但是现在中国高铁世界领先,就说明其腐败行为社会危害不大,所以可以轻判。这么说懂了么?
作者: 人间大炮    时间: 2013-6-12 01:00
傻逼还来谈智商
我日
作者: 影子    时间: 2013-6-12 01:01
高鸭稳乃 发表于 2013-6-12 00:58
量刑要考虑的社会危害是什么,就刘志军案来说,要是现在中国高铁一塌糊涂,那他就是社会危害特别严重,给 ...

首先,你说的是功劳,你说有功劳所以可以轻判

其次,造成國镓重大损失,刘志军数亿就不说了,丁书苗借刘志军捞了数十亿,这样还不够危害?

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都不知道的人竟然说要依法治国
作者: 高鸭稳乃    时间: 2013-6-12 01:02
影子 发表于 2013-6-12 00:55 哈哈,刘志军的社会危害性没有经济犯强? 刘志军作为高官贪腐,直接颠覆了我党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太扯了吧,死缓难道不是严厉的处罚,就不能显示党中央惩治腐败的决心了?在你头脑里,不是死刑就是无罪释放么?
作者: 影子    时间: 2013-6-12 01:03
国建小朋友,假如某人从国库里拿走了一百亿

没有造成除国库损失之外的任何民生影响,该人是否没有任何的危害

不应该判死刑?
作者: 影子    时间: 2013-6-12 01:04
高鸭稳乃 发表于 2013-6-12 01:02
太扯了吧,死缓难道不是严厉的处罚,就不能显示党中央惩治腐败的决心了?在你头脑里,不是死刑就是无罪释放 ...

其实我是反对对任何经济犯判死刑的

只是你这个法盲认为有功劳就别判死刑

当然作为学前班水准,你也很难理解法治精神

你只能理解我党的法制,不能理解法治

毕竟学前班教不了那么多东西
作者: 高鸭稳乃    时间: 2013-6-12 01:10
影子 发表于 2013-6-12 01:03 国建小朋友,假如某人从国库里拿走了一百亿 没有造成除国库损失之外的任何民生影响,该人是否没有任何的 ...

当然会,看刑法,我国刑法第八次修正案,虽然盗窃罪取消了死刑,但是盗窃金融机构,还是保留死刑的。但还是要看情节,比如有大灾,一亿人受灾,有人偷了一百亿,分每人一百,这样社会危害就小,不会死刑
作者: 高鸭稳乃    时间: 2013-6-12 01:11
我要睡觉了,手机打字累死了,有什么疑问,下次再说
作者: 影子    时间: 2013-6-12 01:12
高鸭稳乃 发表于 2013-6-12 01:10
当然会,看刑法,我国刑法第八次修正案,虽然盗窃罪取消了死刑,但是盗窃金融机构,还是保留死刑的。但还 ...

刘志军从国库自己盗走的数亿

丁书苗盗走的数十亿

更别说因为贪腐造成的成本高昂

造成国库数十亿的损失,从法律的角度怎么都够判死刑的

哪里来的危害不够?

说功劳不懂法治精神就不懂吧,别瞎扯这里哪里了
作者: 影子    时间: 2013-6-12 01:15
高鸭稳乃 发表于 2013-6-12 01:11
我要睡觉了,手机打字累死了,有什么疑问,下次再说

建议你找个小学公民课老师给你讲讲法治

别再犯学期班的错误了
作者: 高鸭稳乃    时间: 2013-6-12 01:20
影子 发表于 2013-6-12 01:12 刘志军从国库自己盗走的数亿 丁书苗盗走的数十亿

检察院都没说刘志军盗窃国库好几亿,你倒是又知道了。反正很快就会宣判,走着瞧。

还有你一边说自己认为经济犯不适用死刑,一边又说经济犯没危害。你能了解下经济法不适用死刑,在我国无法成立的原因么?
作者: 高鸭稳乃    时间: 2013-6-12 01:22
你可以和我观点不同,但你不要自己说的东西自相矛盾啊,恐怕你自己都没意识到吧
作者: 影子    时间: 2013-6-12 01:23
高鸭稳乃 发表于 2013-6-12 01:20
检察院都没说刘志军盗窃国库好几亿,你倒是又知道了。反正很快就会宣判,走着瞧。

还有你一边说自己认为 ...

8亿财产不是检察院公布的数字

难道国建还认为这是刘志军诚实经营所得?

公务员的非法收入不能叫盗窃国库?

或许在学前班的小朋友看来,说话要直接,不能有一点点延伸,除了直接一捆一捆的拿现金外都不能算盗窃国库了
作者: 影子    时间: 2013-6-12 01:24
高鸭稳乃 发表于 2013-6-12 01:20
检察院都没说刘志军盗窃国库好几亿,你倒是又知道了。反正很快就会宣判,走着瞧。

还有你一边说自己认为 ...

和一个连法律之前人人平等都不知道的人讨论法理难度太大

这个也远超我的能力范围

对了,你知道什么叫法理吗?
作者: 影子    时间: 2013-6-12 01:25
高鸭稳乃 发表于 2013-6-12 01:22
你可以和我观点不同,但你不要自己说的东西自相矛盾啊,恐怕你自己都没意识到吧

呵呵,我自相矛盾的地方肯定有

但是我觉得学前班的暂时还是很难发现
作者: outnumbered    时间: 2013-6-12 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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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ccsman    时间: 2013-6-12 02:05
楼主分析的不错,看问题要辩证。但既然功不能抵过,死刑也是必然。
作者: darren119    时间: 2013-6-12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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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又打出gg了    时间: 2013-6-12 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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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天谬    时间: 2013-6-12 07:40
就怕国建谈智商
作者: 哥回来了    时间: 2013-6-12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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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engheng    时间: 2013-6-12 08:47
傻逼,鉴于这个贴子打你耳光的太多,我就不操你妈了。
作者: 歪瑞飞末死    时间: 2013-6-12 09:15
傻逼,鉴于这个贴子打你耳光的太多,我就不操你妈了。

作者: 巴西餐厅搅局男    时间: 2013-6-12 09:26
造谣日奴,还谈什么智商,消停的舔你的日本女人的屁眼去吧
作者: blood8250    时间: 2013-6-12 10:2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kongkong1314    时间: 2013-6-12 12:24
高鸭稳乃 发表于 2013-6-12 00:39
量刑的重要一点,就是社会危害性。既然网上对刘志军的认识存在争议,就是说他的社会危害性,还远不到非杀 ...

不用吵了,刘志军是国贱的爸爸,药家鑫是国贱的哥哥,还有什么好吵的呢
作者: hengheng    时间: 2013-6-12 12:32
你们就放过贱贱吧,贱贱的只有一个蛋蛋,最近为了生娃困扰着呢

作者: 我爱小胖    时间: 2013-6-12 13:32

傻逼,鉴于这个贴子打你耳光的太多,我就不操你妈了。
作者: 我爱小胖    时间: 2013-6-12 13:33
影子 发表于 2013-6-12 00:56
下雨天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

影子是MM  ?
作者: 养猪的西瓜    时间: 2013-6-12 14:54
没有刘志军中国高铁就不发展了?这你妹,这算什么论调?
真正有水平的人,估计是进不了体制,发挥不了作用吧,全是投机倒把的在搞
作者: 半支烟    时间: 2013-6-12 14:59
观点新颖加一分
作者: leopricorn    时间: 2013-6-12 16:06
见见你有个缺点,你反驳别人的观点的时候,总是要说别人智商低,但是你自己的观点更加傻逼。

见见你是有奶就是娘的典型,相信这段时间你不姓李,你姓刘。

见见你是高级黑,将功补过?贪污再多,有功就能免死?你以为这是封建社会?

见见你心智严重残缺。就算是封建社会,也讲究在其位谋其政。刘做了他该做的事,难道还能成为贪污巨款的免死金牌了?
作者: NewDaMiMi    时间: 2013-6-12 18:27
我只想说,有些2B无论你如何为你的主子辩解都木有用~作为老百姓的我们,那么多切切实实的倳件在我们身边不断发生,对不起,我还要搬砖,我还要生活,我只能以我自己内心的道德标准来衡量,你说的在他妈团花乱缀,反正发生在我周围的不是你说的那样就行了~所以我实在无法像某傻逼一样高谈阔论为他的主子谋福利~
作者: £单翼の天使    时间: 2013-6-12 19:37
国建这帖的逻辑思维真是让人无语了。。。。。。
作者: clamdam    时间: 2013-6-12 20:00
原创居然没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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