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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贵州赫章县“13岁女孩被铐游街”,智商低的国建就不要进来了, [打印本页]

作者: 叶也黄1943    时间: 2013-6-5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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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xxearth    时间: 2013-6-5 14:37
有些日子没看新闻了吧,孩子?
作者: 别愁BloodBrood    时间: 2013-6-5 14:41
这家人是当地一霸好像,只是被拷上车拉警局好么?这孩子才13岁就这么能耍泼,是该教训教训
作者: 怪大爷    时间: 2013-6-5 14:43
土皇帝啊
作者: BatManForever    时间: 2013-6-5 14:43
别愁BloodBrood 发表于 2013-6-5 14:41
这家人是当地一霸好像,只是被拷上车拉警局好么?这孩子才13岁就这么能耍泼,是该教训教训

这孩子从楼上倒水泼到人家车上了,,然后就铐上手铐游街示众?
作者: torct    时间: 2013-6-5 14:43
有些日子没看新闻了吧,孩子?
作者: 叶也黄1943    时间: 2013-6-5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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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H]_LiVe    时间: 2013-6-5 15:32
游街这个是怎么来的?
作者: zamble    时间: 2013-6-5 15:33
你从哪看出的是游街?
作者: zamble    时间: 2013-6-5 15:34
这事多少天前的了,当时实际情况,早就公布出来了,根本就不存在游街的事情
作者: 叶也黄1943    时间: 2013-6-5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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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uwuya    时间: 2013-6-5 16:32
笑死了
作者: 别愁BloodBrood    时间: 2013-6-5 18:10
BatManForever 发表于 2013-6-5 14:43
这孩子从楼上倒水泼到人家车上了,,然后就铐上手铐游街示众?

是往车窗里泼,还对一个女工作人员又踢又咬,然后她脸上也没有写着13岁,并且游街示众早说了是造谣了好么
作者: 金田一    时间: 2013-6-5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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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叶也黄1943    时间: 2013-6-5 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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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叶也黄1943    时间: 2013-6-5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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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叶也黄1943    时间: 2013-6-5 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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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叶也黄1943    时间: 2013-6-5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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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别愁BloodBrood    时间: 2013-6-5 18:57
叶也黄1943 发表于 2013-6-5 18:32
那个说游街是造谣了?

13岁看不出来,是不是孩子总看得出来吧,你13岁  12岁,11岁,或许或搞不清楚


今天下午6时许,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电话联系上可乐乡党委书记袁泽泓,袁泽泓称,事发当天并非4月6号,而是今年3月30日,派出所将女孩用手铐铐住确有其事,但并未遊行,而派出所工作人员铐住女孩,是由于女孩个头较大,工作人员当时不知道她还未成年;拷她的原因,也不是网传的“不慎将水倒在车上”那么简单。
  袁泽泓称,对此事已经做出详细书面汇报材料,他将该汇报材料传至记者电子邮箱。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在这份书面说明上看到,今年3月30日,时逢赶场天,工作队在乡长金奇的带领下,沿街整治摊位和环境卫生,逐户对街面的摊点打招呼。
  汇报材料称,当天,饶富贵(饶瑶的父亲)家摊点的伞架超过规划线很多,工作队要求把伞撤掉遭拒绝。随后,金奇乡长安排同行的副乡长王梅等两名女同志录像取证。在两人上车准备回到乡炡椨时,饶富贵之女饶瑶端了一盆脏水往车上泼,由于车窗未关,王梅全身被淋湿,下车找女孩理论。随后,饶瑶及其姐姐、婶婶三人当街对王梅进行踢打。
  汇报材料称:由于当天是赶场天,街面上行人很多,一时间场面混乱,为了控制局面,乡长金奇电话通知派出所和乡党委书记袁泽泓到现场参与处理。派出所的同志赶到现场后,饶瑶被带上警车,其婶婶倒在地上大喊“乡炡椨打死人了,派出所打死人了”。
  袁泽泓告诉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事发后,由于饶家两个女孩都是未成年人,派出所进行了批评教育,其父母也同意公开赔礼道歉。
  对于网帖中“遊行”一说,袁泽泓表示否认。他说,派出所工作人员用手铐铐住女孩后,便带上警车,带回派出所了。而对于当时选择用手铐,袁泽泓告诉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是因为该女孩个头较大,工作人员并不知道她是未成年人。
作者: 叶也黄1943    时间: 2013-6-5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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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享受寂寞    时间: 2013-6-5 19:22
我草,叶也黄你这纯粹是为了喷而喷啊

作者: 3615429KKG    时间: 2013-6-5 19:37
LZ这纯粹是以未成年为G点啊 就算是未成年 又有什么不能带手铐的?如果别愁发的新闻说的是事实 少年犯罪就不是犯罪?少年伤人侮辱人就不是侮辱人吗 还又打又咬?
作者: hysteria    时间: 2013-6-5 19:37
抓监护人嘛 要好得多
作者: SakuraF.king    时间: 2013-6-5 19:46
BatManForever 发表于 2013-6-5 14:43
这孩子从楼上倒水泼到人家车上了,,然后就铐上手铐游街示众?

按你这个逻辑  拷上手铐游街   必须要被追责。

下面换个说法昂:
这女孩冲着人家开着的车窗泼水进去,人家下来说理,女孩又咬又抓,然后就被带上手铐拉上了车。

呵呵呵,这种情况你能接受了么  觉得合理么?   bat大大~~
作者: BatManForever    时间: 2013-6-5 19:48
SakuraF.king 发表于 2013-6-5 19:46
按你这个逻辑  拷上手铐游街   必须要被追责。

下面换个说法昂:

可是在我看到他们LS发的这篇文章之前,在微博上看到的不是冲着人家开着车窗泼水啊。

女孩又咬又抓我也没看到啊。


但不能说你们多看到了一篇文章就说我逻辑不对啊。



如果你们没看到这篇文章,只看到那个说女孩被铐,你们不会想是这个车主的问题?
作者: SakuraF.king    时间: 2013-6-5 19:55
BatManForever 发表于 2013-6-5 19:48
可是在我看到他们LS发的这篇文章之前,在微博上看到的不是冲着人家开着车窗泼水啊。

女孩又咬又抓我也 ...

就是了。  微博上必须只发对自己有利的啊。    所以你被微博忽悠了而已~~

我木说你的逻辑错误啊,你逻辑的正确性是建立在你对事情的了解程度上的,我说了,按你的逻辑,你没有错啊。

PS:单凭照片,我不觉得有问题,只是拷上,游街和年龄 完全看不出来,就凭这两点看不出来的被微博写成了实实在在的,我就不相信微博,我就等解释。

作者: BatManForever    时间: 2013-6-5 19:58
SakuraF.king 发表于 2013-6-5 19:55
就是了。  微博上必须只发对自己有利的啊。    所以你被微博忽悠了而已~~

我木说你的逻辑错误啊,你逻 ...


作者: SakuraF.king    时间: 2013-6-5 21:04
BatManForever 发表于 2013-6-5 19:58

MD  到长沙带我去high啊  MD。。。

不要带我去网吧 OK?
作者: 永无乡    时间: 2013-6-6 13:44
这是楼主未喷而喷,有意思?
作者: 叶也黄1943    时间: 2013-6-6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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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汤浅比吕美    时间: 2013-6-6 13:55
叶也黄1943 发表于 2013-6-6 13:51
国见不是粉饰太平吗?

不过是让他闭嘴而已,难道我转的不是客观事实?

不知道你哪只狗眼看到游街了?

有游街么?
作者: 叶也黄1943    时间: 2013-6-6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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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xxearth    时间: 2013-6-6 15:03
叶也黄1943 发表于 2013-6-6 14:44
呵呵呵,抓13岁小孩游街不对,那抓13岁小孩铐手铐就对了?

只要没有游街,是这个意思吧?

因人而异,现在有13岁的小孩在街上持刀抢劫你信不信。
作者: 叶也黄1943    时间: 2013-6-6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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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xxearth    时间: 2013-6-6 16:01
叶也黄1943 发表于 2013-6-6 15:41
问题是在这个事上,连一向没脸没皮的官方,都承认有铐手铐,抓小女孩了

只不过不敢承认有游街

做了就承认,没做干嘛承认,如果这就是游街,那么我们每天做公交车是不是也是游街了,
警察抓了人拉回局子里去,汽车不可能腾空而起,那么沿街开回去是不是又是游街了?
你是没见过游街吧。
80年代严打,罪犯很多都要游街的,插个牌子,反戴着手铐,剃个光头,被公安押着,坐在大卡车上面面向马路两边,在街上慢慢驶过,有的还有喇叭播放,引起注意。
作者: 叶也黄1943    时间: 2013-6-6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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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xxearth    时间: 2013-6-6 16:19
《因倒水淋湿书记专车,13岁幼女戴手铐游街示众》

看这个标题,再去看看事实情况,就知道发微博者的险恶用心了
作者: 叶也黄1943    时间: 2013-6-6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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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xxearth    时间: 2013-6-6 17:42
叶也黄1943 发表于 2013-6-6 17:10
不去看事情的本质,反倒怪发布者居心不良?

如果没有13岁小女孩被铐手铐,哪里那么多事?

标题党,唯恐天下不乱的,都不是好东西。
事情本质我们看不到,因为真相都看不到,表面现象就是13岁女孩被拷了,这点我不能说什么了。
作者: 叶也黄1943    时间: 2013-6-6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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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xxearth    时间: 2013-6-6 17:51
叶也黄1943 发表于 2013-6-6 17:46
hehe , 你扣帽子的本领跟国建有得一比

没你扣得好,
我只是实话实说。
作者: 无所谓爱恋    时间: 2013-6-6 17:51
拷了不就拷了,就算她13岁,你妈的敢对别人又踢又咬,你不怕她突然拿出吧刀来桶人?
作者: 3615429KKG    时间: 2013-6-6 19:11
楼主从昨天死撑到现在啊  就算拷了13岁女孩手铐又有什么不合理了?从法律上 道德上 说 怎么就不能用手铐阻止未成年人继续危害他人的行为?
作者: Nal_TonY    时间: 2013-6-6 20:15
我就想问下lz 未成年为啥不能靠手铐啊?
作者: Nal_TonY    时间: 2013-6-6 20:19
叶也黄1943 发表于 2013-6-6 17:10  不去看事情的本质,反倒怪发布者居心不良?   如果没有13岁小女孩被铐手铐,哪里那么多事?

现在未成年才是真的凶残,做事完全不考虑后果的。未成年打架什么的真心是不要命。如果你觉得这个事上手铐过分了,那是各有各的看法,但不代表未成年就不能带手铐了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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