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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长春盗车杀婴犯究竟都伤害了谁? [打印本页]

作者: 阿拉蕾    时间: 2013-3-6 13:55
标题: 长春盗车杀婴犯究竟都伤害了谁?
          昨晚起床看欧冠,第一时间打开手机浏览器,看看孩子有没有找到,但是直接看到了最新的,令人失望和心痛的结果。
偷车一小时后,就把孩子掐死并埋到雪里,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穷凶极恶,丧尽天良。
     
          今天看到8DA关于此事的讨论很多,大多数人赞成他应该被判处死刑,即使他及早的就自首归案。也有对法律比较熟悉
的网友,说就案件表面看,因为有自首举动,不应该再判处死刑。至于究竟怎么判,我无从知晓,我只想以我的眼光来看待
一下这个倳件。

           周喜军都伤害了谁?首先无疑是孩子的家人,其次呢?由于微博和网络的传播,从孩子丢了之后几小时内,全国人民
就都在关注事态的发展,尤其潜在的受害者,是个几个小时得不到照顾就会有生命危险的婴儿,这无疑加大了倳件的紧迫性
和广大老百姓的关注度。从一定程度来讲,这个时候的孩子,已经不仅仅是他父母的孩子,而变成了关注这个倳件的所有人
的生活一部分。以我为例,就算当天没找到嫌犯的踪迹,我还是对孩子的安全抱有很大的希望,因为我认为一个偷车贼,面
对一个婴儿时,可能更多的是手足无措和自叹倒霉。但是倳件的结果出乎了包括我在内的绝大部分人的意料,他残忍的杀害
并掩埋了这个婴儿。

          重新假设一个案件,犯罪分子先杀害了一个婴儿,并且偷走了一部车辆潜逃,后来又自首。那么大家的反应会如何呢?
我想起码不会引起现在这么大的反应和公愤。周喜军此次的犯罪基本上等于是在全国人民面前直播,并且尤其不利的是,婴
儿宣布已经死亡的同时,他也扼杀了关注这个倳件的所有人的希望,这个案件不仅让受害者家属受伤,而且让关注倳件发展
的所有人都收到了伤害。

         我们在谈论事不关己的事情的总是可以做到轻松自如的分析判断,山西矿难即使死伤上百个矿工,大家也不会关心或
追问是否该处死矿主或其他人员,因为不论死再多的人,你都不会体会到哪怕一点痛。死者跟你没关系,死再多也只是一个
数字或者一个新闻的标题。长春这件事不同,一个婴儿的死亡,让很多很多人都体验到了疼痛和失望,所以今天不论在哪里
看,哪里问,得到的结果都是义愤填膺的一句:杀了他!

         究竟爱不该杀呢?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如果仅仅为了满足大部分心灵受到伤害的人才去判处死刑,那么这是不对的。

         如果说药家鑫的死活受到了公众憎恨钱权的情绪的影响,那么我不希望周喜军的死活会受到公众的感情受到伤害的影响。
我们一直在论坛说要法制,不要人治。那么如果不论法律如何制定,都以满足我们个人的意向去判案,那么说明我们的社会
离法制还远得很。

作者: 天津第一Z    时间: 2013-3-6 14:00
不知道楼主怎么看陪审团的存在。民众意愿绑架法律就是错?法律为谁服务的?
作者: vash2002    时间: 2013-3-6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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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阿拉蕾    时间: 2013-3-6 14:36
天津第一Z 发表于 2013-3-6 14:00
不知道楼主怎么看陪审团的存在。民众意愿绑架法律就是错?法律为谁服务的?

不同的文化背景,不同的法系。但是说到底都是要做到对司法的尊重。
      我写这么多就是想说,虽然法律有时也会产生不公正,但是民众的意愿也容易受到情绪的影响,情绪下的意愿相对法律,谁更有威严呢?
      很多时候我们的意向都因为受到了情绪的影响而走到了错误的方向,只是情绪中的我们很难去意识到。做了错事,还以为是对的。
      民众的意愿会在一定的社会制度下改变和影响法律的修改和制定,但是绝不是说因为一个倳件就凌驾于法律之上。
作者: [CUGL].eyeS`    时间: 2013-3-6 17:22
我们应当警惕法院或者背后的执政党伸手帮民意撸管儿.

对于法院以及炡椨来说,要顺从民意判罪犯死刑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相反,要不判死刑才比较难。因为难能,所以可贵。关键还是要坚持法治,该判死刑那就判死刑,不该判那就坚决不判。

假如民意一汹涌,法院就从重判刑,那我们倒应该警惕一下,因为这样做对法院和炡椨来说有好处,他们可以轻易地收获政声和口碑。帮民众撸射了,民众和炡椨各得其利,而这两种利都很可疑。
作者: [CUGL].eyeS`    时间: 2013-3-6 17:27
我们应当警惕法院或者背后的执政党伸手帮民意撸管儿.

对于法院以及炡椨来说,要顺从民意判罪犯死刑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相反,要不判死刑才比较难。因为难能,所以可贵。关键还是要坚持法治,该判死刑那就判死刑,不该判那就坚决不判。

假如民意一汹涌,法院就从重判刑,那我们倒应该警惕一下,因为这样做对法院和炡椨来说有好处,他们可以轻易地收获政声和口碑。帮民众撸射了,民众和炡椨各得其利,而这两种利都很可疑。
作者: hysteria    时间: 2013-3-6 17:30
我觉得周喜军不应该判死刑
但是药家鑫应该判  两件事社会危害性不是一个等级的。
作者: xiaokaizi    时间: 2013-3-6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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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潜规则    时间: 2013-3-6 17:56
原创内容
作者: KoMoS    时间: 2013-3-6 18:39
普通老百姓再怎么走的都是法律程序

关心这案怎么判还不如关心刘志军, 薄熙来案走的什么流程


作者: Ktulu    时间: 2013-3-6 18:52
写得不错,,抓住了重点,一针见血
至于判不判死刑,有一套细则规定的,也并不是说自首就一定不判死刑
还有民意左右司法也有有益的一面,如许霆案,促进了立法的进步~
作者: 二爷威武    时间: 2013-3-7 14:37
总是想起林肯那句“天赋人权的是法律,任何人都不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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