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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去长春吧观察了下,这畜生就算是自首了也肯定是死刑~~~ [打印本页]

作者: MatsumiKuro    时间: 2013-3-5 20:50
标题: 去长春吧观察了下,这畜生就算是自首了也肯定是死刑~~~
药佳鑫的那段判决词就可以了~~

这要不判死刑,长春法院被群众砸了都不一定,

这种犯了众怒的必死
作者: 开飞机的贝塔    时间: 2013-3-5 20:51
是的。
作者: TM_MaRine_Z    时间: 2013-3-5 21:35
药家鑫和这个一样嘛?

如果这个小孩最后没死,估计判不了死刑的


作者: ft@betbrain.com    时间: 2013-3-5 21:37
小孩没死顶多算盗窃,肯定够不上死刑
作者: gdhgood    时间: 2013-3-5 21:40
我感觉这人和那家人有很大的仇
作者: IROI    时间: 2013-3-5 22:07
哎~~~~~~~~~~
作者: syp    时间: 2013-3-5 22:11
关键见这个案子离奇,吸引了公众注意力。
偷车的事多了,丢孩子的也多了,车被偷孩子没了,这事就少见 了
作者: YF_Toona    时间: 2013-3-5 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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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uwuya    时间: 2013-3-5 22:44
死定,这么残忍
作者: xuwuya    时间: 2013-3-5 22:46
死定,这么残忍
作者: Ktulu    时间: 2013-3-5 22:53
盗窃罪,机动车辆数额巨大三年以上,故意杀人,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数罪并罚,这个案子死刑不敢说,一般无期少不了。
作者: =PNZ=Milan    时间: 2013-3-5 22:54
肯定死,惹众怒不是好玩的
作者: =PNZ=Milan    时间: 2013-3-5 22:54
妈的,我不是熊黑
作者: xjzf    时间: 2013-3-5 22:55
一个婴儿能对他有多大威胁
完全没必要害死
所以这禽兽绝对该死
作者: 松贝    时间: 2013-3-5 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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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往事的河    时间: 2013-3-6 23:12
ft@betbrain.com 发表于 2013-3-5 21:37
小孩没死顶多算盗窃,肯定够不上死刑

掐就算直接故意杀人 就算没死也是直接故意杀人
不掐丢雪地也是间接故意杀人  可以预见行为会带来造成婴儿死亡的结果而放任其发生
作者: boyzone    时间: 2013-3-6 23:21
基本是死刑了,中国的法律被民意左右的太厉害了
作者: gdhgood    时间: 2013-3-6 23:34
boyzone 发表于 2013-3-6 23:21
基本是死刑了,中国的法律被民意左右的太厉害了

法律存在的本身就是代表民意。
作者: =pnz=wolf    时间: 2013-3-6 23:41
ft@betbrain.com 发表于 2013-3-5 21:37
小孩没死顶多算盗窃,肯定够不上死刑

如果小孩没死的话顶多算盗窃??那故意杀人罪是不是可以改成 ”故意杀死“ 罪了?
作者: 妈妈叫小新    时间: 2013-3-6 23:46
他SB么 知道死刑还自首个毛啊
作者: boyzone    时间: 2013-3-6 23:58
gdhgood 发表于 2013-3-6 23:34
法律存在的本身就是代表民意。

法律是理性的,民意有时候比较感性和冲动的。
如果说法律代表民意,那是立法的时候,而不应该是司法的时候。
作者: gdhgood    时间: 2013-3-8 00:41
boyzone 发表于 2013-3-6 23:58
法律是理性的,民意有时候比较感性和冲动的。
如果说法律代表民意,那是立法的时候,而不应该是司法的时 ...

代表的是正确的民意。再理性也不能太违背民意,虽然民意有些时候是狂欢型的,冲动型 的,但是需要讲清道理,中国老百姓还是讲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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