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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喜讯,人大代表称,应将"贪污10万判10年以上"改为1年以上 [打印本页]

作者: bruce_wayne    时间: 2013-3-2 18:44
标题: 喜讯,人大代表称,应将"贪污10万判10年以上"改为1年以上
新快报讯 “从1997年现行刑法制定以来,我国人均可支配收入已经发生巨大变化,有必要对量刑的数字化标准作出相应调整。”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律师朱列玉准备提交的《关于修改中贪污受贿犯罪不合理量刑规定的议案》呼吁,应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对贪污受贿量刑标准进行修改,并建议每五年对量刑标准作调整。

建议1

贪污十万处一年徒刑

而朱列玉的议案指出,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已从1997年的5160元增长至2011年的2181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也由2090元增长至6977元,实际分别增长了3.23倍和2.34倍。但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仍按照1997年刑法的“贪污十万以上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规定量刑。“这明显表现出刑罚过度供应。”朱列玉说。

“1997年刑法规定的‘十万元’基数相当于当时农民年收入的近50倍,相当于城镇居民年收入的近20倍。从购买力角度考虑,现在的‘十万元’大致相当于1997年的‘一万元’。”因此,他建议将刑法中关于个人贪污受贿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修改为个人贪污受贿十万元以上的,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

他同时建议,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程度、人民生活水平和物价指数等因素,每五年对贪污受贿犯罪的量刑标准做相应的调整。

建议2

有期徒刑最高至40年

“根据现行刑法规定,犯单罪的有期徒刑期限,除刑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议案表示,目前单罪的有期徒刑最高刑期设置过低,导致贪污受贿犯罪如在有期徒刑幅度内量刑,会存在量刑失衡的问题。

议案举例称,云南思茅地区景谷县县委书记谢武卫受贿10万元判处10年,青海省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孙多康受贿168.6万元判处10年,两者受贿数额相差将近16倍,量刑却完全相同。“这种结果不仅犯罪者本人无法接受,社会民众对此也无法理解。”朱列玉说。

他建议根据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对贪污受贿犯罪的量刑格以及量刑具体标准进行调整,即贪污受贿罪按每贪污受贿十万元量刑一年作为基本量刑标准,并将贪污受贿犯罪单罪的有期徒刑最高期限延长至40年。

建议3

死缓改无期徒刑流放

议案表示,死缓作为我国独创的一种刑罚制度,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刑法》中关于死缓犯执行死刑的条件由“抗拒改造,情节恶劣”修改为“故意犯罪”后,死缓制度逐渐成为名不副实的生命刑。

议案具体分析道,死缓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实施故意犯罪能力已经因为监狱的严格看管而基本丧失。而属于判处死刑范畴的死缓,是导致我国死刑判处率居高不下的一个重要原因。

“死缓犯的犯罪行为较之应当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行为要严重,但较之应当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犯罪行为又要轻。”对此议案建议,将死刑缓期执行改为无期徒刑加流放刑,“将死缓犯判处无期徒刑另处流放刑,关押到國镓指定的西北沙漠、戈壁滩上条件艰苦的监狱中服刑,在起到在无期徒刑基础上增重刑罚作用的同时,也能大大降低我国死刑判处率,体现我国限制适用死刑的刑事政策”。
作者: lskopel    时间: 2013-3-2 18:50
呵呵,笑了。这是那个傻逼建议的。
作者: [JXSA].Zerglin    时间: 2013-3-2 18:51
最好就10万1年,50万5年,100万10年,500万无期,1000万死刑,哥绝对支持!
作者: starrynight    时间: 2013-3-2 19:19
起码说明在靠近实际,本来十万判10年基本是不可能执行的。
作者: ascfdq    时间: 2013-3-2 19:27
提得挺好的。
作者: Harbin-F.spy    时间: 2013-3-2 19:56
正常
人民币购买力下降,过去的1万和现在的10万差不多了
作者: 金庸    时间: 2013-3-2 22:52
呵呵,贪污十万,有这么骂人的吗?
作者: [JXSA].Joffre    时间: 2013-3-2 22:55
呵呵,贪污十万,有这么骂人的吗?
作者: TerranGhost    时间: 2013-3-2 22:57
本帖最后由 TerranGhost 于 2013-3-2 23:00 编辑

如果真的严厉执行可以按这个来,我们也同意。这个方法我觉得可以从心理程度上杜绝一些贪污,让他明确知道这是多少年的牢。
作者: [CUGL].eyeS`    时间: 2013-3-2 23:04
流放都冒出来了= =
作者: MosaiC    时间: 2013-3-2 23:14
呵呵,贪污十万,有这么骂人的吗?
作者: PEPSIcola    时间: 2013-3-2 23:15
呵呵,贪污十万,有这么骂人的吗?
作者: amor821    时间: 2013-3-2 23:16
贪污10万根本没资格去坐牢,进去了还要被人笑话
作者: p-k    时间: 2013-3-2 23:41
贪污十万,检察院都懒得抓
作者: Springsun    时间: 2013-3-2 23:46
有套餐么?多贪能打折不?
作者: 人间大炮    时间: 2013-3-3 00:26
提议挺好的啊
10万元的贪污额现在还能被判刑?

作者: 雪舟神无月    时间: 2013-3-3 00:45
流放太扯了,这不是要复古么。
作者: FY=harm    时间: 2013-3-3 00:54
这个建议好
如果贪多贪少都是那么重的罪
那别人肯定往死了贪

作者: MartiniBlanco    时间: 2013-3-3 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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