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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人均住房超40平米部分或征房产税 [打印本页]

作者: 键盘上的shuai哥    时间: 2012-11-29 09:42
标题: 人均住房超40平米部分或征房产税
社科院28日发布报告,提出应及时推广沪渝经验,对城镇居民家庭人均用房超过40平米部分,无论住房为何种产权性质,均应按评估价格征收税率较高的保有环节房产税,且新增商品房和现有存量房均纳入征税范围。

  社科院28日报告指出,当前中国住房市场的主要矛盾是结构性矛盾,即高房价超过居民支付能力;保障性住房供给比重较低。报告提出中长期内我国住房保障的目标应为:保障所有在城市生活的人群拥有“可支付的、合理、适宜的居住空间”。
作者: 我爱淫民B    时间: 2012-11-29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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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tsumiKuro    时间: 2012-11-29 09:43
惨了。。。

坚决反对~
作者: KoMoS    时间: 2012-11-29 09:46
社科院向来就是反人类的
作者: 身痕罗打    时间: 2012-11-29 09:50
按照房产名下的户口来计算人均面积吗?
作者: langyun200    时间: 2012-11-29 09:51
这些砖家只会想着从人民手中收税,从来没想过为人民谋福利
作者: KoMoS    时间: 2012-11-29 09:59
孤寡老人大多数都大于人均40平    这些专家快无敌了
作者: 发水哥    时间: 2012-11-29 10:01
我都不关心房产税了,我现在关心呼吸税。
大伙说说再过几年就要按人头上缴呼吸税了?
我觉着一个人一年收1000比较合适,全民征收,能大大增加财政收入。
作者: 采木耳的小伙    时间: 2012-11-29 10:24
反正我是无压力
作者: 星际原动力    时间: 2012-11-29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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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q151150    时间: 2012-11-29 15:28
肯定又搞什么级别领导特殊优待
如果习主席能带头40平米外缴税 我就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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