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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可否在现有制度下,把公安,纪委,政协,法院,公会从党委里面分离? [打印本页]

作者: 李宇春    时间: 2012-11-9 12:13
标题: 可否在现有制度下,把公安,纪委,政协,法院,公会从党委里面分离?
党的领导直接导致了这些机构轻则形同虚设,重则贪污腐败违法乱纪
当然最终目的是军队國镓化
作者: vash2002    时间: 2012-11-9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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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aye2500    时间: 2012-11-9 12:17
那LZ你能白给我500块吗?
作者: bruce_wayne    时间: 2012-11-9 12:23
做死,放弃党的领导
想推倒四项基本原则?
作者: 大米    时间: 2012-11-9 12:49
那还要党干什么啊
作者: Grape    时间: 2012-11-9 12:55
弄出去谁来任命这些官员?
作者: 我爱淫民B    时间: 2012-11-9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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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mc    时间: 2012-11-9 13:58
社会主义初期阶段要保持100年不动摇~
作者: flygi    时间: 2012-11-9 14:00
除了纪委
其他都不直属党委啊!
所以所谓的分离在机构设置上根本就已经属实

只能说,党凌驾于国、甚至凌驾于宪法
让一切都成了党的附庸
作者: 飞翔的奶牛    时间: 2012-11-9 14:14
没听作报告的怎么说了,党和國镓,党在前面好不好。
作者: figraul    时间: 2012-11-9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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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u2-bono    时间: 2012-11-9 15:28
人民代表大会都是在党的领导下工作,您觉得呢??????
作者: IROI    时间: 2012-11-9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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