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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男子因拿走同事煮花生起争执砍死2人 [打印本页]

作者: 潜规则    时间: 2011-7-25 11:23
标题: 男子因拿走同事煮花生起争执砍死2人
男子因拿走同事煮花生起争执砍死2人
http://news.qq.com/a/20110725/000241.htm
2011年07月25日06:22京华时报孙思娅我要评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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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河北男子宋利海,酒后与杨某及陈某发生纠纷,在多次被二人殴打后,宋利海持刀将二人砍死。昨天记者获悉,市一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宋利海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检方指控,2010年7月10日12点左右,在大兴区黄村镇红楼东巷西口路北侧,宋利海因琐事与陈某、杨某发生争执,并被二人殴打。后宋购买两把菜刀返回现场,将陈、杨二人砍死。据死者家属透露,宋利海与两名死者之前就认识,三人在一起打零工,此前并无矛盾。

  宋利海称,事发当日中午,他曾与杨某一同喝酒。酒后同乡再叫他出去喝酒时,他顺手把桌上杨某买的一包煮花生带走,二人因此发生冲突。随后,他被杨某及陈某多次殴打。于是宋利海去市场买了两把菜刀和3瓶白酒,准备找二人协商。宋利海称,菜刀用于自卫,白酒则准备用于向二人道歉。

  不料协商时,二人再次殴打了宋利海,于是他便持刀将二人砍死。事后,宋利海欲自杀,周围群众报警。琺院认为,宋利海原本应判死刑,但鉴于两名死者在案件起因上有一定过错,因而判处宋利海死缓,并同时赔偿两名死者各60万余元。

作者: csulyf2    时间: 2011-7-25 11:26
浮躁的人啊
作者: 有事没事    时间: 2011-7-25 11:30
要我选 我宁愿被自己一个被直接枪毙 自己死缓还要赔这么多钱 这个家还能过下去?
作者: zhaoyun123    时间: 2011-7-25 15:17
有事没事 发表于 2011-7-25 11:30
要我选 我宁愿被自己一个被直接枪毙 自己死缓还要赔这么多钱 这个家还能过下去?

确实啊,赖活不如好死
作者: JoLiTa    时间: 2011-7-25 15:26
枪毙也要赔的吧。。
作者: 生机勃勃打星际    时间: 2011-7-25 17:44
在中南海上班的8daer今天借调到了铁道部
作者: IROI    时间: 2011-7-25 20:55

作者: IROI    时间: 2011-7-25 20:56
日,就一个煮花生,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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