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达网

标题: 关于药家鑫,有点可怕 [打印本页]

作者: Fjdl    时间: 2011-6-4 15:28
标题: 关于药家鑫,有点可怕
不能理解他为什么在伤者没死的情况下又去弄死她。我在想,如果这个社会出了车祸,没死就要搞死。都这样的话,那谁还敢上街。
刚才听到同事说怕残废等等其他的问题。怕不死有更大的麻烦。搞不懂。唉、、
作者: soulpass    时间: 2011-6-4 15:28
............
作者: 热啊    时间: 2011-6-4 15:35
药这个事还有内幕的,据说车子的副驾驶座上有血迹,搞不好杀死张妙的还有同伙
作者: 特加范    时间: 2011-6-4 16:54
等了解交通赔偿的细则之后,你就知道万一没撞死的后果了,这个的根源还在中国的福利制度上,现在是机动车全背,很多车主宁愿吃官司也要杀掉可能植物人的受害者,巨额赔偿可能会毁了一个家庭,药的问题是他判断力极差,和杀死受害者与否没关系.
        机动车宁愿撞死也不愿抢救的逻辑和扶摔倒的老大爷被判巨额赔偿的逻辑差不多,自从被判,老人都不敢扶了,因为都知道后果严重性,同理,在知道撞成植物人之类可能导致无法预计数目的赔偿之后,还不如20万40万买条命来得风险小,道德沦丧是制度原因,中国人交了世界第二重的税,享受不到前几位的福利,教育养老就医生育这些大山都是导致开车伤人后杀人的根本原因
作者: 小包猫小包猫bm    时间: 2011-6-4 16:54
我每天看贴无数,基本上不回贴.后来发现这样很傻,很多比我注册晚的人分数都比我多,于是我就把这段文字保存在记事本里,每看一贴就复制粘贴一次,帮LZ把贴子顶上去。顺便挣点分。
作者: 狗熊硬说老虎胖    时间: 2011-6-4 17:40

作者: DeaDCaNDancE    时间: 2011-6-4 17:46
中华名族到了最无耻的时候
作者: TM.MaRine.Z    时间: 2011-6-4 17:48
简单的说,就是撞死了只是1次性的赔付,但是撞残了要赔一辈子(而这个数值不可估量)
作者: bglps    时间: 2011-6-4 17:51

作者: 天亮打GG    时间: 2011-6-4 18:11
楼主这神经反射弧有点长啊~~
作者: MartiniBlanco    时间: 2011-6-4 19:09
楼主这神经反射弧有点长啊~~




欢迎光临 八达网 (https://www.8-da.com/)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