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宝强会火不
挺符合他给人的印象的 傻根好样的! 虽然不同意他的观点 但他有权利说出他的观点 跟傻根讲什么法制? 买卖双方确实很可恨,但罪不致死. 没有连坐和凌迟 现代的死刑没有那么大的震撼力了 每个人都有说话的权利, 说的有什么不对吗?圣母们? 爱疯溜,不拉屎 爱疯溜,不拉屎 lskopel 发表于 2015-6-19 08:51买卖双方确实很可恨,但罪不致死.
你没有孩子吧? 支持傻根
那些满口法制、张口闭口讨论什么犯罪程度、还拿贩毒作比较说贩毒死刑结果还是有人贩毒这类SB观点的人,只有4个字,QNMD
农民水平,绝大部分中国人的水平 lskopel 发表于 2015-6-19 08:5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买卖双方确实很可恨,但罪不致死.
致死...只不过不支持死刑只是怕人贩因为死刑而穷凶极恶,被追捕等环境中干脆杀了孩子防止以后被孩子认出之类的事情
我看了网上反对死刑的文章,大多是反对“死刑”本身,并不是仅仅反对针对人贩的死刑,这本身就是个老调重弹,只是刚好用到人贩这个话题上遭到这么大争论。 之前冤假案层出的时候也有法学家提出废除死刑,也有人发对,也没见法学家问这些反对者说“如果你家人像呼格吉勒被冤死你还反对废除死刑么”
我感觉两拨人谈论的都不是同一个问题,一边表达的是对人贩痛恨的情感,另外一边从司法和社会的角度谈法制
个人感觉司法和民政机构的重视比死刑要有用些,甚至对买小孩的一方定罪都比对人贩死刑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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