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存在的目的不是为了一命偿一命,现在这样的案件判死刑的已经很少了,大家可以看下最高法最后的复核结果。
另外我也相信 斯伟江 这个律师的实力。 斯伟江:希望林森浩得到合格的辩护
http://edu.qq.com/a/20150109/008150.htm BeRush 发表于 2015-1-8 20: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应该判死刑,要有威慑力。
如果真是这样,比如我讨厌宿舍的某个人,我就用慢性毒药慢慢整他,我也不想让 ...
慢性毒药在你整死他之前应该能看出来
要是到死都看不出来那就是“完美犯罪”了
其实在重要的还是在于刑法必须基于客观事实
本案的问题是NDMA小鼠口服的(LD50)为37.0mg/kg 推算人类估计超过2g,辩方律师认为投递量远没有达到杀人目的的量 eugene 发表于 2015-1-11 22:57
斯伟江:希望林森浩得到合格的辩护
http://edu.qq.com/a/20150109/008150.htm
有道理 每个人都有一个想法,何必强求 NOZUONODIE 故意杀人很明显了,不立即执行死刑,还有啥说的? 天津第一Z 发表于 2015-1-9 12: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复仇是人性 很难用理性改变
我认为废除死刑才是正道
赞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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