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mNot 发表于 2014-12-28 23:16

《新加坡鞭刑》就是好好好好!

新加坡鞭刑

   新加坡的严峻刑罚在文明國镓里,是少有匹敌的。连乱扔废弃物、在公共场所吸烟、不冲公共厕所也要被重罚好几千块钱,还要被起诉。著名音乐大师喜多郎因为留着长发(在新加坡,头发遮住耳朵是违法的),也被拒绝入境,被迫取消了专场音乐会。
  
    在众多刑罚中,具有显著代表性的,是新加坡的肉体刑罚——鞭刑。鞭刑,是目前世界上很少有國镓使用的一种酷刑。新加坡鞭刑使用的是皮鞭,打鞭要求一鞭下去,皮肉皆开,疼痛难忍。打完一鞭后,医生便进行检查,一旦发现受刑者不能承受下一次鞭打了,便停下来,过3个月再继续打。而且,打鞭时,各家报纸的记者去拍照,第二天登在报纸上,传遍全国。在新加坡,每年都有千余名男性罪犯被判鞭刑。对至少40种罪名,鞭刑是强制刑(必判鞭刑,不能减免),至今适用鞭刑的罪行的名单还在延长,其中既包括强奸、抢劫、贩毒等重罪也包括较轻的罪行如非法拥有武器(长刀、匕首等都算)、涂鸦(包括在墙上喷涂油漆或者重犯在墙上张贴广告、海报)等。
  
  
    对许多轻罪来说,鞭刑是“可选刑”,是否鞭刑由法官决定。这些罪名包括聚众闹事、敲诈勒索、容留组织卖淫、误杀及伤人等。有些交通肇事罪在第三次重犯后也可判处鞭刑。尽管对有些罪,鞭刑是非强制刑,但法官一般会无一例外地判处鞭刑。比如“非礼(即所谓侮辱妇女)”,大法官曾表示如果罪犯接触了被害妇女的阴部,至少应判9个月3鞭。
  
    如果一男一女犯下同样的罪行,情节也完全相同,女犯只判监禁,而男犯在监禁之外还要判处鞭刑。刑事执行条例规定,每次审判最多可判鞭刑24下。鞭刑前犯人要全面体检,有高血压或心脏病等疾病者都可豁免鞭刑,但实际上因病得以豁免鞭刑的人非常少,年平均只有六个。
  
    执行鞭刑的狱警是受过专门训练的,狱警知道怎样才能在犯人身上制造最大程度的疼痛,同时产生最小程度的永久伤害。
  
    大赦国际坚决谴责这种刑罚,曾给新加坡炡椨写信希望废除鞭刑。但这些信没有回应,新加坡官方坚决支持鞭刑,他们相信鞭刑是震慑犯罪的最有效手段。当地行政长官解释说,“我相信,对付目前在新加坡泛滥的某些罪行,在司法中使用‘鞭打’是必要的……对那些环境恶劣,赤着双手混饭的人来说,监狱生活未尝不惬意……只有鞭打才能产生实在、长久的效果。”新加坡社会不同情受鞭刑的犯人,新加坡国立大学的一位作者这样为鞭刑辩护:“新加坡民众多数支持鞭刑。……鞭刑的结果是在他们的屁股上留下终身鞭痕,这正好达到教育的目的,永远提醒他们再也不能犯罪。”新加坡当时的监狱局长说:“鞭痕是除不掉的,这将伴随他们一生,是他们一生的耻辱。”这使得鞭刑不仅是一种刑罚,更是一种耻辱记录,类似中国古代在囚犯的脸上刺字。姑娘择偶,先得掀开男方衣服,验过有无鞭痕。倘有鞭痕,断无婚配之理。
  
    被法院判处鞭刑时,很多罪犯哀求法院不要打鞭,宁可多坐几年牢。但这是不可能的,除非议会修法。
  
    受过鞭刑的男子是不允许在新加坡军队中服役的。但这对于有些國镓的人来说,也许刚好给那些想逃避兵役的人提供了机会,受点眼前苦,换来一世安。往往,脸面不能不敢也不好意思承担的重任都交给了屁股来完成,屁股在一生中不能承受之痛苦不可谓不艰辛,真是祸福相依啊!
  
    十几年前,有一美国男子在新加坡涂鸦,被法官判处鞭刑6鞭。当时,美国炡椨得到该消息后,美国总统出面求情,新加坡总理说:“看在美国总统的面子上,减去2鞭,但必须执行4鞭。”该美国男子只得乖乖接受4鞭。后来该美国男子说:“我永远都不会忘记新加坡”。中国也有人受过此鞭刑,有一男子签证到期仍逗留新加坡打工赚钱,后被警察查到,被判处4鞭,再被遣送回国,该男子后来说:“我想,这辈子我都不会忘记新加坡了,因为它在让我领略了天堂般的繁荣和富庶时,也让我体验了地狱般的痛苦与酸楚。”
  新加坡适用鞭刑的罪名很多,既包括严重暴力犯罪也包括非暴力犯罪。有些罪行在西方國镓看来非常轻微,在新加坡这个连吃口香糖也是犯罪(不是适用鞭刑的罪),连乱扔废弃物、在公共场所吸烟、不冲公共厕所也要被起诉罚款的集权國镓,当然成了重罪。至今适用鞭刑的罪行的名单还在延长,政客们一直在媒体上鼓吹鞭刑,要增加鞭刑的使用。改造罪犯的想法已经被公开抛弃,至少司法高官们早已抛弃了这种理想,大法官袁鹏豪曾公开表示:“‘改造罪犯’是一件我永远不理解的事……我的理想、热情多年前就被扔到窗外了。现在我只主持正义。”(见“对待犯罪立场应强硬” 马来西亚 星报 1996年5月5日)
  
  作为强制刑 (必判鞭刑,不能减免)
  
  对至少40种罪名,鞭刑是强制刑。其中既包括强奸(法定最少鞭刑12下)、抢劫(持械抢劫法定最少12鞭)、贩毒等重罪,也包括较轻的罪行如非法拥有武器(长刀、匕首等都算)、涂鸦(包括在墙上喷涂油漆或者重犯(第二次)在墙上张贴广告、海报),以及贩卖、运输、进口枪支等。
  
  在新加坡,非法入境或签证过期非法滞留90天以上必须判处最少3鞭。这条法令主要针对非法劳工,主要来自周边的印尼、马来西亚、泰国(中国也不少)。但在 1994年,一个45岁的法国男子,因为签证过期非法滞留,被判处监禁8个月打5鞭。(见落杉矶时报,1994年10月27日)强制鞭刑的法律一般都规定了最少鞭数,有的重罪达15鞭。
  
  作为非强制刑(法官可根据情节决定是否判处鞭刑)
  
  对许多轻罪来说,鞭刑是“可选刑”,是否鞭刑法官决定。这些罪名包括聚众闹事、敲诈勒索、容留组织卖淫、误杀及伤人等。有些交通肇事罪在第三次重犯后也可判处鞭刑。尽管对有些罪,鞭刑是非强制刑,但法官一般会无一例外地判处鞭刑。比如“非礼(即所谓侮辱妇女)”,大法官曾表示如果罪犯接触了被害妇女的阴部,至少应判9个月3鞭。
  
  因公司犯罪,职员受鞭刑
  
  这种情况不多。在少数情况下,法律也要求对某些犯罪公司的男性职员施以鞭刑,危险枪支法案规定因故意或疏忽进口、运输、售卖危险武器的公司的男性经理、总裁或所有人必须受鞭刑。同理,移民法规定,如果一家公司有运送非法移民的行为,参与或同意此行为的公司经理或总裁必须被判鞭刑。
  
  违反狱规受鞭刑
  
  新加坡监狱条例规定10种违反狱规的行为可被狱方施以鞭刑惩罚。这些行为包括:暴乱、越狱、试图越狱、伤害他人身体、故意毁坏狱内物品、虚假申诉、严重不服管理,以及轻度违反狱规但屡教不改。
  
  在强制戒毒中心,违反规定最多可被打6鞭。一个樟宜监狱戒毒中心的前工作人员透露,如果犯人毒品尿检呈阳性或被发现搞同性恋打6鞭,打架斗殴打3鞭。(见“老虎的眼”,伦敦卫报,1995年5月20日)
  
  
  <可判处鞭刑的罪犯>
  
  鞭刑按规定只能施于16至50周岁的男性罪犯。少年犯不能被初级法庭判处鞭刑(但初级法庭可判处少年犯入少年管教所,而少年管教所可因为犯人违反内部规定予以鞭打)。“少年法庭……无权判处鞭刑。”(见《新加坡的法律系统》海莲娜.陈著,Butterworths Asia, 1995)在新加坡少年儿童法案的第三章中规定:“除了高等法院,任何法院都不可以判处儿童或少年身体刑。”(s.37(3))长期以来,高等法院也很少行使对少年犯判处鞭刑的权力,但最近几年,这种情况似有改变。1999年7月,高等法院判处三个15岁的罪犯鞭刑,其中一个在犯罪时年仅14岁(两个15 岁的各5鞭,14岁的8鞭,见《少年强奸犯被判监禁和鞭刑》海峡时报,1999年7月14日)。三个月后,高等法院又进一步,判处一个犯有踢打和抢劫老人的14岁少年5年监禁,10下鞭刑。(《14岁男孩被判5年监禁及鞭刑》,海峡时报,1999年10月2日)

怕娃落地 发表于 2014-12-28 23:28

姑娘择偶,先得掀开男方衣服,验过有无鞭痕。
相亲时姑娘上来就脱男方裤子盯着屁股看 不太好吧

tezhlp44 发表于 2014-12-28 23:47

本帖最后由 tezhlp44 于 2014-12-28 23:49 编辑

怕娃落地 发表于 2014-12-28 23: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姑娘择偶,先得掀开男方衣服,验过有无鞭痕。
相亲时姑娘上来就脱男方裤子盯着屁股看 不太好吧

十几二十年前,我们这里谈婚论嫁,女孩主动问彩礼多少之类的是极出丑的一件事情,好像很贪财似的
可现在却是非常稀疏平常的事情,姑娘家要是不提这事情,别人还会说这女孩太傻太笨,太不看重自己的身价

择偶,不一定是相亲,可以是决定是否婚嫁时,也不一定是姑娘自己看嘛。

Springsun 发表于 2014-12-28 23:52

阿杜的头发怎么留长的?

别愁BloodBrood 发表于 2014-12-29 08:54

不能遮住耳朵?他扎起来不好了?

Jjfjj 发表于 2014-12-29 09:42

瞎扯蛋 奇装异服 男人穿裙子的多去了

cozy 发表于 2014-12-29 10:13

我看过一个视频,打屁股,真是一鞭下去就皮开肉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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