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ts 发表于 2014-11-7 16:07

看了2页回复,发现居然没人讨论LZ发的帖子内容,估计太长了,懒得看了,给我感觉也是如此

ddaa07222 发表于 2014-11-7 16:15

有社会的阅历却没玩论坛的阅历,让人怎么信
好好的大好青年玩成了签约选手阿一

NoT 发表于 2014-11-7 16:15

看了一半,我想说呵呵

守护魔 发表于 2014-11-7 16:15

风兮兮 发表于 2014-11-7 16:20

哈哈,我也是昨天才看到周公子和易小姐大战的故事。

jassom 发表于 2014-11-7 17:28

r868 发表于 2014-11-7 14:28
她给我补什么钱?不满租到期再补我两月租金?我说了这是故意写进合同的,旨在取得违约谈判时的优势,说这 ...

原来如此 学到了 这招不错

LLY 发表于 2014-11-7 17:30

idleduck 发表于 2014-11-7 14:5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主让我想起了05年 周公子大战易烨卿的故事,不知道有没有水友有印象的。虽然楼主没有易的身家,但是从言谈 ...

当年看了这个帖子,才知道百达翡丽手表的,印象太深了

[CUGL].eyeS` 发表于 2014-11-7 17:44

jassom 发表于 2014-11-7 17: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原来如此 学到了 这招不错

这你也信,
有智商的租客谁会同意签这种租约,楼主就是阴那种刚出社会的小姑娘,才能成

笑蛤蛤 发表于 2014-11-7 18:00

{:5_148:}

叶也黄 发表于 2014-11-7 18:02

huoyunfeng 发表于 2014-11-7 14: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要什么道道?这么点破事儿  你整明白了? 不也办成这B样么?人家给你还了房卡钥匙 是人家素质高!当然你 ...

我也这样觉得,小姑娘被吓到了,其实这个事就算闹到公安局又如何,

又不是什么大事,公安局还管这个屁事?

就算管了,公安打电话给这个小姑娘,那就说回老家了,公安又能怎样?

说到底就100来块钱的屁事,这种经济纠纷,还指望警察管?

小K 发表于 2014-11-7 18:10

jassom 发表于 2014-11-7 19:50

.eyeS` 发表于 2014-11-7 17: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你也信,
有智商的租客谁会同意签这种租约,楼主就是阴那种刚出社会的小姑娘,才能成

也是啊,楼主真的有些黑啊

r868 发表于 2014-11-8 09:42

小魔鱼 发表于 2014-11-7 15: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别说那个身家了

他把老婆女儿全部房产打包出售,能买得起北京一套4环学区大三房么


贱B货你也配谈身家,你都没见过钱。

知道部队是怎么回事吗?提干适合哪些人啊?小屁孩儿啥也不懂,张B嘴就说也不怕自己把牙崩了

r868 发表于 2014-11-8 09:52

intothegame5 发表于 2014-11-7 16: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本来准备回复个"有收获,但lz是sb"的。最终真没什么收获,感觉不到有认真研究的价值。而且真没看出来lz把什 ...

你也就这水平,都一字一句写出来了还看不明白怪谁!租客是不是本地有什么影响?

一个事情的发展有客观的规律,这规律是既已存在的,人要做的是预判并作准备以控制或影响这个发展的走势,懂?

r868 发表于 2014-11-8 09:56

守护魔 发表于 2014-11-7 16: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1、从没见过哪个上等人会自己处理这种事情的;
2、LZ的那个租客素质挺高的,反而是LZ想了一大套对方耍无赖 ...

像你这种睁眼瞎的下等人就不必研究这个了,浪费。

租客素质高就应该和我友好协商并及时跟进情况,以取得我的同情。她跟我甩死耗子就是自己不想要押金了。她是自己明白这条路是死路一条,才自己下了台,就这一点来说,比起你们这群下等人不知高了多少倍。

鳟鱼 发表于 2014-11-8 10:05

还是做个安安静静的上等人好了,天天教育我们劳心劳力,何苦

r868 发表于 2014-11-8 10:06

.eyeS` 发表于 2014-11-7 17: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你也信,
有智商的租客谁会同意签这种租约,楼主就是阴那种刚出社会的小姑娘,才能成

租房的时候最终决定权在房东,这都不懂?不接受就滚!懂?这个条款的意义是多方面的,签订的时候可以明确提出来,“这可以防止租客故意多签租期,但付款又是短付,加了这一条就可以有效阻止租客随意签租期”,租客对于这样的解释是无法反驳的。

r868 发表于 2014-11-8 10:14

叶也黄 发表于 2014-11-7 18:0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也这样觉得,小姑娘被吓到了,其实这个事就算闹到公安局又如何,

又不是什么大事,公安局还管这个屁 ...

她当然可以一条道走到黑,这是她自己的选择,没人能阻止,就像每个人面对法律一样,你说我就轻微违一点法,你能奈我何,这种人在中国比比皆是,这也是中国法治的悲哀,这一代人的悲哀。但你也要明白,自己做的每一件事都是需要承担风险的,法律的,人事的,她自己随时都要掂量,风险对她来说很容易失控,值不值?这件事最终她自己下台就是一个证据,她觉得不值,就这么简单,这就是斗智斗勇的范畴,她必输的局。

[CUGL].eyeS` 发表于 2014-11-8 10:21

r868 发表于 2014-11-8 10:06
租房的时候最终决定权在房东,这都不懂?不接受就滚!懂?这个条款的意义是多方面的,签订的时候可以明确 ...

条款不接受,我就找别家租啊
租过的房子也不少了,还真没见过哪个房东好意思写这种霸王条款在合同里
你是房东,写啥都由你是吧,那你怎么不写一旦毁约她就得卖身给你,再加付一百万违约金?照你的说法,这也不是图钱,只是为了在条约中占个优势嘛
明显就是你阴了刚出社会的小女生,还得意完了。这种条款能骗到任何一个25岁以上的男人?
还不接受就滚,你租的是你妈逼吗,别人不操你妈你还不干了?挺逗

r868 发表于 2014-11-8 10:29

.eyeS` 发表于 2014-11-8 10: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条款不接受,我就找别家租啊
租过的房子也不少了,还真没见过哪个房东好意思写这种霸王条款在合同里
你 ...

你太屌丝了,一讲道理就乱扯,你怎么不说不交房租直接自杀?你注定就是一个loser。我说的房东决定权是事实能实现,你说的另选房能实现吗?能实现租房就不再愁了,就没有那么多人拼了都要买房了,懂?

r868 发表于 2014-11-8 10:35

.eyeS` 发表于 2014-11-8 10: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条款不接受,我就找别家租啊
租过的房子也不少了,还真没见过哪个房东好意思写这种霸王条款在合同里
你 ...

按照你低下的理解能力我就再解释清楚点,租房看似选择很多,其实真正要落实到下手的选择是很有限的,有时甚至是唯一选择:地段、装修条件、价格区间,就这三条就能让大量选择成为泡影。

时间。这一点在上述条件基础上则是杀手锏,我房东能一月不租,你房客能一月不住吗?挤朋友亲戚一个月也够受吧

况且绝大多数租房的不像单身汉那样两个提包就能搬一次家,没有时间尽情挑选,必须一个租期紧接一个租期,因此就更紧迫。

NT_151.HopELess 发表于 2014-11-8 10:38

happycher1234 发表于 2014-11-8 10:41

huoyunfeng 发表于 2014-11-7 14: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要不然你以为你女儿长的像潘长江是我说的?

虽然我也不耻楼主的某些言论举止,但是不拿对方的长辈或者儿女说事是基本的底线。

投诚组 发表于 2014-11-8 10:43

都别说了,楼主的际遇我来说说吧。 父母没啥大文化有点小本事,十多年前上点班。本来准备叫楼主当兵回来就个业,结果单位王小二过年一年不如一年。得了改制春风自己干,苦熬几年居然也熬出了头。回想楼主那些年,也是个耍家遭心得很,赶紧给你找个老婆结了婚好上正道。这几年觉得老了,准备叫楼主接个班,慢慢开始叫楼主参与管理跑点事了。你说对么?

投诚组 发表于 2014-11-8 10:51

最后我可能说错了,是楼主班还是上反正当兵回来当个工人么,你懂的。家里的叫楼主打理参与你爸估计不放心,婚后给了点钱叫你开个店,嗯,估计是这样。

小魔鱼 发表于 2014-11-8 10:58

纯煞笔,还身价

贱杂种来晒一下谁钱少滚出八达?

你算个什么东西,吃你麻痹100块钱的饭上天了?

穷狗,去你妈的

小魔鱼 发表于 2014-11-8 11:00

happycher1234 发表于 2014-11-8 10:41
虽然我也不耻楼主的某些言论举止,但是不拿对方的长辈或者儿女说事是基本的底线。

呵呵对待煞笔讲什么底线

污蔑别人369的时候他想过对方也是别人家的儿女?

对待畜生讲什么人道?敢晒还不让说?他这么牛比?

happycher1234 发表于 2014-11-8 11:01

姑且认为楼主的处理很合适,用最小的时间成本、经济成本解决了这个问题。也许还留了后手,但是也用不到了,从效果上来看,多快好省,无可厚非。
不过,关键是啥?关键是你觉得这事你可以用来打脸你所认为的道德B或者下等人,却事实上正好证明了你的格局不高。一个高格局的人,一个上等人,会在意这点破事?会需要自己亲自处理这点破事?笑了吧?

everrr 发表于 2014-11-8 11:01

happycher1234 发表于 2014-11-8 11:03

小魔鱼 发表于 2014-11-8 11: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呵呵对待煞笔讲什么底线

污蔑别人369的时候他想过对方也是别人家的儿女?


息怒,不是啥深仇大恨,认真你就中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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