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达通 发表于 2014-10-8 22:05

广电总局正式下文封杀劣迹艺人:点名吸毒嫖娼

新广电办发100号文件

《國镓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有关广播电视节目、影视剧和网络视听节目制作传播管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广电局,总局机关各司局,中央三台,中国电影集团公司,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电影频道,中国教育电视台:

一段时间以来,个别编剧、导演、演员等广播影视从业人员因吸毒、嫖娼等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处,其行为触犯了法律法规、败坏了社会风气,尤其是作为社会公众人物,损害了行业形象,造成很坏的社会影响,对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尤为不利。广播影视作品是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濻厀历来倡导广播影视从业人员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道德,抵制庸俗、低俗、媚俗之风;历来倡导广播影视文艺工作者追求德艺双馨,通过优秀作品和良好形象在社会上传播正能量。为进一步净化音频、荧屏、银幕和网络环境,营造良好从业氛围,现重申有关要求如下:

一、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坚持正确导向,不得邀请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参与制作广播电视节目;不得制作、播出以炒作演艺人员、名人明星等的违法犯罪行为为看点、噱头的广播电视节目;暂停播出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剧、各类广播电视节目以及代言的广告节目。

二、各级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在电视视频点播、电视回看等业务服务中,暂停播出(点播)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剧和各类电视节目。

三、城市电影院线、电影院、农村电影放映院线和电影队暂停放映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影。

四、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暂停传播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剧、网络剧、微电影和各类节目,不得邀请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参与制作网络视听节目、网络剧、微电影;不得制作传播以炒作演艺人员、名人明星等的违法犯罪行为为看点、噱头的网络视听节目;

五、在广播影视对外交流中,暂停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剧和各类节目的赠送、销售和交流。

特此通知

國镓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2014年9月28日

八达通 发表于 2014-10-8 22:18

海波遭了

xjzf 发表于 2014-10-9 00:17

嫖娼不算啥事吧
吸毒的危害性大点

lucifer520 发表于 2014-10-9 06:22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戒毒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有关部门、组织和人员应当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对戒毒人员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所以说 中国的法律 也就是领导一句话 

samly163 发表于 2014-10-9 06:38

哼哼,笑话.....

热血江湖 发表于 2014-10-9 06:45

lucifer520 发表于 2014-10-9 06:22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戒毒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有关部门 ...

没有说不让他们拍戏,只是有他们的电视电影不让播。

lucifer520 发表于 2014-10-9 06:49

热血江湖 发表于 2014-10-9 06: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没有说不让他们拍戏,只是有他们的电视电影不让播。

那你说 拍了不让播 谁会请他拍? 这还不算歧视?
和工厂做工又不一样 做出来的东西鬼知道谁做的

lucifer520 发表于 2014-10-9 06:51

不是说这些吸毒的嫖娼的做的对 但是现在这个命令一下  法律就是个p

tezhlp44 发表于 2014-10-9 06:54

热血江湖 发表于 2014-10-9 06: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没有说不让他们拍戏,只是有他们的电视电影不让播。

这不就是可以工作但是不给发工资一样么
不让播的影视剧拍了干嘛?
不仅搞死还要搞臭,TG万年不变的路子

风若愚 发表于 2014-10-9 07:00

本帖最后由 风若愚 于 2014-10-9 07:01 编辑

tezhlp44 发表于 2014-10-9 06:54
这不就是可以工作但是不给发工资一样么
不让播的影视剧拍了干嘛?
不仅搞死还要搞臭,TG万年不变的路子

搞笑。只是不让拍戏,又没不让他们干别的,看看酒井法子

=PNZ=Ipxzerg 发表于 2014-10-9 07:09

看看中纪网的有关违反8项决定的通报吧,上班网购,玩游戏,聊天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都被通告批评了,违纪已经涉及社会方方面面了。

热血江湖 发表于 2014-10-9 07:09

lucifer520 发表于 2014-10-9 06:49
那你说 拍了不让播 谁会请他拍? 这还不算歧视?
和工厂做工又不一样 做出来的东西鬼知道谁做的

戒毒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

他们依然享有就业权,电影电视广告只要有人愿意请还是可以拍的,國镓并没有禁止他们。

tezhlp44 发表于 2014-10-9 07:17

风若愚 发表于 2014-10-9 07: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搞笑。只是不让拍戏,又没不让他们干别的,看看酒井法子

这通知已经违返现行法律了
谁都可以改行是没错,但是你没改行的时候发个通知强迫你改行你觉得很好笑?
“只是不让拍戏”,哈哈哈哈哈哈哈,笑死了

SCI)_SaCgI 发表于 2014-10-9 12:18

怎么感觉针对宁财神不当言论。。

[t.h]zhw 发表于 2014-10-9 12:20

哈哈,真是分分钟搞定

风若愚 发表于 2014-10-19 00:14

tezhlp44 发表于 2014-10-9 07:1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通知已经违返现行法律了
谁都可以改行是没错,但是你没改行的时候发个通知强迫你改行你觉得很好笑?
...

看看酒井法子现在

现行法律内容你说啊,怎么违法了。帮助他们找别的工作提供机会,怎么就歧视?只有干演员才不歧视么

tezhlp44 发表于 2014-10-19 00:42

风若愚 发表于 2014-10-19 00:1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看看酒井法子现在

现行法律内容你说啊,怎么违法了。帮助他们找别的工作提供机会,怎么就歧视?只有干 ...

这帖子里有的东西不需要我再说了吧
酒井法子是广电总局封杀的么?

路人10号 发表于 2014-10-19 00:58

风若愚 发表于 2014-10-19 01:09

tezhlp44 发表于 2014-10-19 00:4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帖子里有的东西不需要我再说了吧
酒井法子是广电总局封杀的么?

炡椨确实不歧视,还帮助他们再就业。鼓励企业雇用他们,但演员他们不是扑通的工作,有广大的社会影响,看看柯震东的脑残粉。

你可以去当艺人演员,这是你职业,但播不播是别人的权利。你的权利是当演员,我让你当了,但至于影片,可不包括在法律里。

韩立 发表于 2014-10-19 01:15

tezhlp44 发表于 2014-10-19 00:4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帖子里有的东西不需要我再说了吧
酒井法子是广电总局封杀的么?

封杀吸毒演员没错
演员作为公众人物影响好多人,尤其是小孩子。
你看看柯震东吸毒后贴吧的小孩好多支持的
发达國镓对吸毒艺人封杀的更厉害
我看你有点走火入魔了吧,炡椨做什么在你眼里都是成错的了

tezhlp44 发表于 2014-10-19 01:29

风若愚 发表于 2014-10-19 01: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炡椨确实不歧视,还帮助他们再就业。鼓励企业雇用他们,但演员他们不是扑通的工作,有广大的社会影响,看 ...

呵呵..

tezhlp44 发表于 2014-10-19 01:32

韩立 发表于 2014-10-19 01: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封杀吸毒演员没错
演员作为公众人物影响好多人,尤其是小孩子。
你看看柯震东吸毒后贴吧的小孩好多支持 ...

我看你有点走火入魔了吧,炡椨做什么在你眼里都是成错的了

这句话说的太多余了,把你一个回帖全毁了
我觉得普及农村合作医疗就是天大的好事啊

韩立 发表于 2014-10-19 01:34

tezhlp44 发表于 2014-10-19 01: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看你有点走火入魔了吧,炡椨做什么在你眼里都是成错的了

这句话说的太多余了,把你一个回帖全毁了


你继续

tezhlp44 发表于 2014-10-19 02:24

韩立 发表于 2014-10-19 01: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继续

呵呵...

风若愚 发表于 2014-10-19 02:37

tezhlp44 发表于 2014-10-19 02:2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呵呵...

封杀吸毒嫖娼艺人是好事,不知道居然还有人为此叫屈,不可理喻

tezhlp44 发表于 2014-10-19 02:54

风若愚 发表于 2014-10-19 02: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封杀吸毒嫖娼艺人是好事,不知道居然还有人为此叫屈,不可理喻

行政权利凌驾法律之上居然有人为之叫好,不可理喻

xuwude 发表于 2014-10-19 03:00

公众人物吸毒具有一定的社会负面影响,封杀他们一是为了减少对社会的负面影响,二是提高艺人吸毒的犯罪成本(让他们知道吸毒是拿自己的前途在开玩笑),公众人物有对社会传播正能量的义务,而不是老子吸了毒还能各种自在,出了监狱还能挣各种脑残粉的钱。广电这次做法我举双手赞成,与歧视无关。即使国外明星吸毒被抓同样会被各种冷藏或者不待见也是行内心照不宣的做法,只是在天朝脑残粉太多,只能靠一纸公文来约束。

tezhlp44 发表于 2014-10-19 03:03

混八达这么多年,早就懂得谁也说服不了谁这个道理
我回一句呵呵,意思很明显我想结束这次讨论,即我的观点表达完了,你的观点我也了解了,彼此各持己见,争下去没任何意义
结束这个话题吧,我想你也懂的

风若愚 发表于 2014-10-19 04:56

tezhlp44 发表于 2014-10-19 02: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行政权利凌驾法律之上居然有人为之叫好,不可理喻

炡椨有引导社会方向的责任,如果你觉得他违法应该告他们而不是在这里叫。

你也有违法犯罪的权利,不过结果就是可能被抓坐监,

你如果觉得他们违法了,拿起法律武器

嘴上英雄呵呵呵。

看看法律是不是空谈

深藏功与名 发表于 2014-10-19 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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