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难道不知道?现在加女的名字也没用了,她照样拿不到钱和房子
去年就改了法律了只要你能拿出全套证明证明买房的钱出自你或者你家人之手
有谁的名字都不管用
除非你脑残了再写个赠予协议给女方,她才有资格分 请问是什么法? lichaohao1 发表于 2014-8-26 10: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请问是什么法?
财产法和新婚姻法
去年大概6月份的时候出台的,好多脑残女呼天喊地 是这样的,只要你保留了买房款的银行证明,就是写你丈母娘的名字都没事 去年的消息了 你现在发 8达何时沦落成这样了
再补充一点。。如果是按揭房产。。离婚时女方有权利得到从结婚之日起月供的一半的钱 哪怕她实际没出过一分 我读书少你别骗我 确实如此。。。 所谓的全套证明是什么意思?
银行流水?
还是购房时刷卡的卡主?
说具体点啊 全套证明是按揭银行本? 你不如去房产局问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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