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妮娅 发表于 2014-1-8 11:51

发表于 1970-1-1 08:00

自爆人 发表于 2014-1-8 21:53

这个最好不签,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speical 发表于 2014-1-8 22:04

在新合同上注明重新签订的原因

否则不签

yhersi 发表于 2014-1-8 22:15

没有产权证的?

qq87654321 发表于 2014-1-8 22:21

不要签,如果日期写以前的时间,查出来合同作假,这个是要负大部分法律责任的,比如他拿这个假合同去贷款,你起码负一半责任

qq87654321 发表于 2014-1-8 22:22

房管局的是傻子吗,时间写以前的?

这人还公务员呢

qq87654321 发表于 2014-1-8 22:22

合同日期作假,然后他拿去犯罪你这属于共犯

yhersi 发表于 2014-1-8 22:33

没有产权证的?

不想。 发表于 2014-1-8 22:40

这种小事房管局的人是不可能上门的吧    不要签   他又两证就可以了

hyoga 发表于 2014-1-9 13:27

没看懂 签合同后没在房屋登记部门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 没有颁发房屋所有权证?
另外 房管局工作人员上门? 十有八九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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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有没有在房管局工作的咨询一下二手房交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