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反正法证明自由意志的存在
假设如果有一种客观方法能预测被预测人可控制行为(比如举起手)的概率提高N% (N是任何正数)。那么把这个结果告诉被预测人,被预测人做出违反这个结果的事情。使之这个结果失效。这就否认了能预测可控制行为提高N%概率的可能。这就证明了自由意志的存在。。。如何理解,也就是如果能预测你的可控制行为,甚至只是预测概率,那么把这个结果告诉被预测人,预测人是否可以违反你的预测?如果能违反就证明自由意志的存在,比如我预测你1分钟后70%的概率举起手,我告诉你后,你故意100次都不举手使之变成1分钟后0%的可能举手。那么我的预测就失败了,这就证明了自由意志的存在。
我时间比较紧这个反证法不是十分严谨,但是我的方向是对的,总之朝这个方向最终会证明出自由意志的存在。 已报警,楼主吃顿好的。 我预测我不是最后一个回帖的人。 我预测我不是最后一个回帖的人。 [:103] 本帖最后由 鳟鱼 于 2013-11-22 07:05 编辑
虽然我知道和lz认真说事儿是蛮傻的,但是这个论证实在太二。
关键根本不在于告不告诉被试者那个决定,而是承不承认存在这种“客观预测被试的决定的方法(比如扫描大脑)”。
只要承认这个方法,就意味着物理-生理机制(大脑)决定心理状态,进而决定行为,也就无所谓自由意志。
当你告诉被试“我已经测出你要抬手”后,他当然可以改变他的决定,但是这个新的决定同样是由无意识的大脑机制决定的。
区别只是在于,前面那个决定你测了,后面那个你没去测,而不是无法测得——只要你承认所谓客观预测的方法。
当代对自由意志的怀疑论主要产生于德国心理学家Benjamin Libet的一个实验,在实验中他证实,在被试意识到自己“抬手”的决定之前的0.2-0.4秒左右,大脑中可以观测到一个“准备电位(Readiness Potential),是这个电位在被试的conscious will产生之前决定了它。换言之,虽然常识中我们觉得“我的行动我做主”,但是实际上,只是一系列无意识的大脑进程把该干的都干完以后,才“出于礼貌”告诉“你”一声”接下来要抬手了啊“,而我们对所谓“自由意志”的感觉,只是这个“礼帽的通知”的副产品。
当然,对这个实验的不同解释和反驳是很多的,但可以肯定的是,没有一个像lz这个这么弱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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