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娃打手 发表于 2013-9-25 17:39

{:5_149:}

Ysquare 发表于 2013-9-25 17:49

觉得这个判死刑没什么问题

风之陆少 发表于 2013-9-25 18:17

BeRush 发表于 2013-9-25 12: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夏俊峰肯定是要死刑的,杀2人,重伤1人,再怎么都是防卫过当。

个人觉得薄谷开来也应该死刑了。

给个肯定死的理由http://pic.yupoo.com/dapenti/DbJNnCiF/bKuHT.jpg

风之陆少 发表于 2013-9-25 18:17

EZ企鹅 发表于 2013-9-25 17:1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夏俊峰这个根据我对大学法律课的理解,我觉得判得没问题,我们國镓向来这么判,没有尺度不一. 说谷开就说谷开来 ...

http://pic.yupoo.com/dapenti/DbJNnCiF/bKuHT.jpg帮忙理解下这些

hasuprobe 发表于 2013-9-25 19:00

果断转发470

cjy1976 发表于 2013-9-25 19:13

假如城管拿起枰砣,请你伸出卑贱的脑壳;假如城管挥动手掌,请你凑上微笑的脸孔。假如没有假如,你的罪行将特别严重,哪怕他们也有责任。  

[t.h]zhw 发表于 2013-9-25 19:14

高鸭稳乃 发表于 2013-9-25 17: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药加鑫初犯偶犯自首只杀一人积极赔偿都死了,这个夏不死还有王法?

主动杀人和防卫杀人  意义相同

cjy1976 发表于 2013-9-25 19:23

我们看着,我们目不转睛!! 既然你们已杀了夏峻峰,我倒要看看你们如何处理:投毒杀人的波谷开来,醉酒摔孩子的牛×恶警,还有一砣夺命的威武城管...  

cjy1976 发表于 2013-9-25 19:25

湖南有个青年,卖些盐,被百般欺压,日子过不下去,拎两把刀杀了税务官。他叫贺龙。
同时代,一男孩因大户打死了他伙伴,提着大刀抢了粮仓,他叫彭德怀。
今天,有个小贩,因被掀摊殴打挥起水果刀杀死两名城管,被执行了死刑,他叫夏俊峰。

310 发表于 2013-9-25 19:27

中国是法制社会还是人制社会。搞明白这个再讨论其他的

怕娃落地 发表于 2013-9-25 19:33

五毛总是顾左右而言他

cjy1976 发表于 2013-9-25 19:43

因辽宁小贩杀城管案被定死罪的夏俊峰即将执行死刑。他的妻子张晶25日早上6点多发微博说,“法院来人了,送达最后一次会见夏俊峰,我疯了,现在准备走。半小时后,她的微博上出现一张影像模糊的照片,看上去是乘坐一辆公务面包车的亲属们,悲痛欲绝。张晶的微博说,去看守所会见夏俊峰最后一面,在路上。稍后,该微博又上传一句话说,我发誓在(再)也不哭了…让老公安心走好。

夏俊峰将被执行死刑的消息激起许多网友紧急关注,他们在最后一刻呼吁最高法院慎重处理,刀下留人。网络名人、地产商任志强在微博上表示,期盼法律公正。武汉律师张绍明发表博文说:“贪几个亿的死缓,贪几十个亿的死缓,一个小贩,是否在被殴打下自卫还击尚是疑点,就因为反抗的是城管,公权力不容挑衅,反抗就该执行死刑?”

还有网友质问道:为何湖南城管杀死瓜农没死罪,而辽宁街头摆摊的小贩因为被打自卫捅死城管就要赔命?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听到消息后发微博说:“我当初支持限制而不是废除死刑,是希望以死刑扼制贪腐。刘志军免死,薄谷开来免死,曾成杰死刑,夏俊峰死刑.......既然死刑大(不)上大夫,那么死刑也不该下庶人。呼吁全面废除死刑!”

25日凌晨一点左右,正在进行彻夜祈祷的张晶对美国之音说,中秋节前,她去探视过丈夫,当时夏俊峰还说,感谢大伙儿的支持,他会坚持下去。

夏俊峰案辩方证人和辩护词说,2009年5月16日,辽宁小贩夏俊峰被城管暴力执法后带到城管办公处暴打,被迫拔刀自卫,杀死两名城管。夏俊峰被一审和二审判处死刑的消息都在中国社会激起了强烈反响。

法律学者徐昕发微博说,夏俊峰已被最高法院核准死刑,家属去看守所见最后一面。几年争取,无力回天。 该微博表示,只能祝沈阳张晶、(夏俊峰之子)强强和夏俊峰的父母坚强。徐昕指出,这是一种怎样的绝望啊,对生命,对法律。这位学者认为,这件一个小贩与中国法治的案例将在中国法制史上留下一笔。

hammerdin 发表于 2013-9-25 20:00

故意杀人后逃跑,无任何从轻情节。

surfly 发表于 2013-9-25 20:54

被暴打的情况下,还能“被迫”拔刀杀2,重伤1,可能吗?
ls有些人无非就是预设立场而已,凡是与炡椨作对的就同情,就可怜,凡是官员没判死刑的就是司法不公——我这么说你们有异议吗?
正当防卫是指行为人在人身、财产受到威胁时采取的必要行动,而本案中城管是在履行公务,退一步说,即使城管在打人,你TM用刀扎伤人也就顶多了吧?这种情节下杀了2个不判死刑,也就你们这种不顾法律,伪民主的人能说得出口,这个判决,我相信凡是学过法律的,都不会有异议。

[t.h]zhw 发表于 2013-9-25 20:56

surfly 发表于 2013-9-25 20: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被暴打的情况下,还能“被迫”拔刀杀2,重伤1,可能吗?
ls有些人无非就是预设立场而已,凡是与炡椨作对的 ...

妈的  没说没罪  只是不适用死刑

人间大炮 发表于 2013-9-25 21:26

surfly 发表于 2013-9-25 20: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被暴打的情况下,还能“被迫”拔刀杀2,重伤1,可能吗?
ls有些人无非就是预设立场而已,凡是与炡椨作对的 ...

呵呵
傻逼一个
你就上来就给别人扣个两个凡是的大帽子
还说别人不就事论事
哪只狗眼看见凡是与炡椨作对就同情了?
谷开来杀外国人,不是跟我们炡椨作对,破坏稳定团结?我们同情了吗?
真是傻逼死了

人间大炮 发表于 2013-9-25 21:30

surfly 发表于 2013-9-25 20: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被暴打的情况下,还能“被迫”拔刀杀2,重伤1,可能吗?
ls有些人无非就是预设立场而已,凡是与炡椨作对的 ...

打人也是城管履行工作的一部分?
你也承认遇到这种情况,用刀扎伤人属于正当防卫
你学过医学,能精确的做到正好扎伤而扎不死?
就算找扎死了,防卫过当,也罪不至死
就算我们法律严刑峻法,防卫过当也是个死?
那么城管致人死亡呢?谷开来毒杀外国人呢?
为什么不判死刑?
到底是谁他妈的不顾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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