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ang
发表于 2013-8-18 00:40
普法宣传:安徽小伙酒后被男同事强奸 警方:不构成犯罪
这类行为刑法上仍是空白,不属于犯罪,嘉兴警方只能以猥亵他人处以治安拘留
我不是故意的
http://ah.sina.com.cn/news/s/2013-08-16/111864587.html
upx
发表于 2013-8-18 00:48
:L:L:L
娃娃打手
发表于 2013-8-18 00:56
{:5_147:}
NoT
发表于 2013-8-18 05:04
原来是未遂
菊花茶洗手
发表于 2013-8-18 05:43
立法的都是基佬
不解释
ylovejk
发表于 2013-8-18 06:27
女人强上男人是不是也无罪啊:lol
有事没事
发表于 2013-8-18 08:57
吗的 早知道不做屌丝 就当个死基佬算了 还能随便乱捅菊花
爱难断愁
发表于 2013-8-19 10:19
MartiniBlanco
发表于 2013-8-19 13:55
立法的都是基佬
不解释
小小白
发表于 2013-8-19 15:26
趁还没立法,赶紧先搞几个。
爱难断愁
发表于 2013-8-20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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