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ang 发表于 2013-8-18 00:40

普法宣传:安徽小伙酒后被男同事强奸 警方:不构成犯罪

这类行为刑法上仍是空白,不属于犯罪,嘉兴警方只能以猥亵他人处以治安拘留

  

我不是故意的


http://ah.sina.com.cn/news/s/2013-08-16/111864587.html

upx 发表于 2013-8-18 00:48

:L:L:L

娃娃打手 发表于 2013-8-18 00:56

{:5_147:}

NoT 发表于 2013-8-18 05:04

原来是未遂

菊花茶洗手 发表于 2013-8-18 05:43

立法的都是基佬
不解释

ylovejk 发表于 2013-8-18 06:27

女人强上男人是不是也无罪啊:lol

有事没事 发表于 2013-8-18 08:57

吗的 早知道不做屌丝 就当个死基佬算了 还能随便乱捅菊花

爱难断愁 发表于 2013-8-19 10:19

MartiniBlanco 发表于 2013-8-19 13:55

立法的都是基佬
不解释

小小白 发表于 2013-8-19 15:26

趁还没立法,赶紧先搞几个。

爱难断愁 发表于 2013-8-20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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