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M.MaRine.Z 发表于 2013-8-8 22:00

但检察院以“发案时嫌疑人不知对方为幼女”,不予追究法律责任。

【13岁女孩遭强奸后被送精神病院】近日广西陆川县乌石镇一13岁的少女被25岁男子一夜强奸5次后精神失常,警察抓了嫌疑人,但检察院以“发案时嫌疑人不知对方为幼女”,不予追究法律责任。受害人精神崩溃。母亲向警方电话求助,结果女儿被警方送进精神病院

大湿 发表于 2013-8-8 22:11

:sleepy:这东东没水平,都说了是强奸还发案时嫌疑人不知对方为幼女,不予追究法律责任?强奸和嫖宿幼女混为一谈?而且嫖宿幼女即使不知对方为幼女造成严重后果的一样追究刑事责任。

边扶墙边紧忙 发表于 2013-8-8 22:13

检察院永远是对的,你造谣

别愁BloodBrood 发表于 2013-8-9 07:10

不知道幼女年龄就不算强奸? 中国政法大学许兰亭教授表示:根据 《刑法》规定,与未满14周岁的幼女发 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以强奸 罪论处,但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出台了 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解释,为这一规 定提出了一个特例:如果行为人确实不知 对方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 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 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但是显然这不算

hysteria 发表于 2013-8-9 07:52

这一看就是故意夸大事实吸引关注的。

金融分析师 发表于 2013-8-9 07:55

落红不是无情物 发表于 2013-8-9 09:55

知不知道和是不是幼女是两回事吧

MartiniBlanco 发表于 2013-8-9 10:14

{:5_164:}

jackzhou 发表于 2013-8-9 12:16

{:5_142:}

[CUGL].eyeS` 发表于 2013-8-9 13:54

这是不实新闻吧。 不管是不是幼女,强奸还不是要判刑?不然李天一可以出来了

翡翠 发表于 2013-8-9 15:03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但检察院以“发案时嫌疑人不知对方为幼女”,不予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