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MIND 发表于 2013-7-17 20:45

社会危害性?呵呵

本帖最后由 =IF=MIND 于 2013-7-17 20:49 编辑

先不说妓女良民社会。
公众人物轮奸,不管轮奸的是人还是动物,比普通人危害就要大吧?罪就该加N等。
为什么要刻意把李垃圾公众人物的身份淡化,把受害者放在漩涡中心,本身就是良心大大的坏!

精神病人 发表于 2013-7-17 20:50

第一次支持楼主。呵呵

r868 发表于 2013-7-17 20:55

这是要跟见见对决的节奏吗

开飞机的贝塔 发表于 2013-7-17 21:02

MIND和贱贱对决??想想就射了

=IF=MIND 发表于 2013-7-17 21:03

我对决毛,直接给跪了我。
讲危害,公众人物做坏事,危害还用讲?

发表于 1970-1-1 08:00

仙剑下西山 发表于 2013-7-18 11:53

这是要跟见见对决的节奏吗

EZ企鹅 发表于 2013-7-18 11:57

=IF=MIND 发表于 2013-7-17 21: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对决毛,直接给跪了我。
讲危害,公众人物做坏事,危害还用讲?

李天一哪里算的上什么公众人物.要是没出打人和强奸这样的事有多少人认识他?说他老爸是公众人物那大家是都能认可的.

我不是大米 发表于 2013-7-18 12:18

把受害者放在漩涡中心,本身就是良心大大的坏!


说的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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