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剑下西山 发表于 2013-7-17 10:39

好吧,,编辑了

本帖最后由 仙剑下西山 于 2013-7-17 10:43 编辑

没人证明的话,,我要下手了

langyun200 发表于 2013-7-17 10:40

不要人参公鸡

小小白 发表于 2013-7-17 10:41

别这样呀,牡丹还是不错的,删了吧。

快乐的2b 发表于 2013-7-17 10:41

国见心态很好的 你侮辱他妻子 她也只会微微一笑

tgpxyx 发表于 2013-7-17 10:41

这是SB的节奏

MatsumiKuro 发表于 2013-7-17 10:43

只能证明楼主不仅人品低下,还是个法盲~~~

这还要举证倒置?

仙剑下西山 发表于 2013-7-17 10:45

MatsumiKuro 发表于 2013-7-17 10: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只能证明楼主不仅人品低下,还是个法盲~~~

这还要举证倒置?

学习天一好榜样

MatsumiKuro 发表于 2013-7-17 10:46

仙剑下西山 发表于 2013-7-17 10: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学习天一好榜样

辩护律师肯定是有了证据才说对方是陪酒女,你以为像你啊~

langyun200 发表于 2013-7-17 10:47

MatsumiKuro 发表于 2013-7-17 10: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辩护律师肯定是有了证据才说对方是陪酒女,你以为像你啊~

前面2个律师怎么没有证据?
可以理解为做通了部分工作吧

发表于 1970-1-1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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