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翼の天使 发表于 2013-7-17 10:05

社会危害性是什么?????

[:15]比如我强奸了郭美美,是不是会得到社会的赞同啊?

MatsumiKuro 发表于 2013-7-17 10:06

判得肯定比你强奸一个女大学生轻~~

langyun200 发表于 2013-7-17 10:07

我也觉得很奇怪,什么是社会危害性
强奸陪酒女危害比强奸良家要小
怎么比较?怎么衡量?怎么量化危害性大小?

langyun200 发表于 2013-7-17 10:08

见见是不是宣传口的大BOSS
好像是你先说了危害性,然后那个叫兽也跟着你说危害性
你是不是李天一律师团的?

MatsumiKuro 发表于 2013-7-17 10:09

langyun200 发表于 2013-7-17 10: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也觉得很奇怪,什么是社会危害性
强奸陪酒女危害比强奸良家要小
怎么比较?怎么衡量?怎么量化危害性大 ...

社会危害是多方面衡量的~~~

我再举一方面,楼主强奸了郭美美,然后拿出一笔钱来赔偿郭美美,

郭美美向法院出签谅解协议书,这样楼主强奸的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就又降低了~~轻判。


但是你不会又觉得,有钱就能强奸了吧?!

有事没事 发表于 2013-7-17 10:12

见见原来真的就是那个什么叫兽~~

MatsumiKuro 发表于 2013-7-17 10:12

langyun200 发表于 2013-7-17 10: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见见是不是宣传口的大BOSS
好像是你先说了危害性,然后那个叫兽也跟着你说危害性
你是不是李天一律师团的 ...

我昨天一大早就说如果是陪酒女的话,社会危害性就降低了~~~

这不是什么宣传,而是法律常识~

你要多上网,每天关注各种热门的新闻,案例,就知道了~

langyun200 发表于 2013-7-17 10:12

MatsumiKuro 发表于 2013-7-17 10: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社会危害是多方面衡量的~~~

我再举一方面,楼主强奸了郭美美,然后拿出一笔钱来赔偿郭美美,


你这是鼓励有钱人去强奸吧
如果我有钱,我去吧宋ZU英强奸了
再给她100W,能轻点判吗?

2a2a 发表于 2013-7-17 10:14

langyun200 发表于 2013-7-17 10:14

MatsumiKuro 发表于 2013-7-17 10: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昨天一大早就说如果是陪酒女的话,社会危害性就降低了~~~

这不是什么宣传,而是法律常识~


感觉你能掌握内幕啊
以前李天一的律师怎么没想到这个
还怪梦鸽逼太紧了

langyun200 发表于 2013-7-17 10:15

2a2a 发表于 2013-7-17 10:1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呱呱呱

给你抓个大蚱蜢吃,别呱了

clamdam 发表于 2013-7-17 10:16

社会危害性即是有中国特色的法治体现,完全区别与人治。

MatsumiKuro 发表于 2013-7-17 10:17

langyun200 发表于 2013-7-17 10: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这是鼓励有钱人去强奸吧
如果我有钱,我去吧宋ZU英强奸了
再给她100W,能轻点判吗?

所以说,你多关注点最高法的司法解释也好~~~

你先想想受害者是否会原谅你吧~

langyun200 发表于 2013-7-17 10:18

MatsumiKuro 发表于 2013-7-17 10:1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所以说,你多关注点最高法的司法解释也好~~~

你先想想受害者是否会原谅你吧~

哦,做通被强奸者的工作就好了
那梦鸽早点给那个陪酒女点钱说不定现在都已经放出来了
打你妈遭不住,估计价格谈崩了

titiyoyo 发表于 2013-7-17 10:20

如果因为李天一的案件让人民大众觉得法律是不公平的,那就是最大的社会危害。

MatsumiKuro 发表于 2013-7-17 10:22

langyun200 发表于 2013-7-17 10: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这是鼓励有钱人去强奸吧
如果我有钱,我去吧宋ZU英强奸了
再给她100W,能轻点判吗?

第五百零五条 对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符合非监禁刑适用条件的,应当适用非监禁刑;判处法定最低刑仍然过重的,可以减轻处罚;综合全案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除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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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最高法在鼓励有钱去强奸么?

langyun200 发表于 2013-7-17 10:25

MatsumiKuro 发表于 2013-7-17 10: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第五百零五条 对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符合非监禁刑适用条件的,应当适用非 ...

果然是有特色的社会主义
连法律都这么有特色

你这就等于说,穷人撞死人没钱赔就判死刑
有钱人撞死几个人多赔点钱可以判缓刑

难怪都说TG无救了
这简直是狗屁不通的法律
居然还能通过这么多年
真是一个悲哀的国度

落红不是无情物 发表于 2013-7-17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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