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熊O 发表于 2013-7-17 08:31

风之陆少 发表于 2013-7-17 08:34

我相信熊蜜就如同相信中国陪审团

MatsumiKuro 发表于 2013-7-17 08:37

在现行最高法“少杀慎杀”的原则下,
药加鑫 偶犯,初犯,自首,又愿意积极赔偿受害者家属,
我认为应该判死缓更合适。

张显就是个贱人,还有事后证明张妙的爹和老公,也是人渣败类

天谬 发表于 2013-7-17 08:41

我觉得受到舆论的影响了。。

LimYohwan 发表于 2013-7-17 09:01

历史从来都是在不停重复上演,亘古不变。

flygi 发表于 2013-7-17 09:52

药案重判的原因是作案手段残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舆论环境当然影响了判罚重度
但是这就是所谓的众怒难犯

拉普拉多 发表于 2013-7-17 09:53

还没受到舆论的影响??

现在回过头来看,药家鑫不是什么无恶不作养尊处优的富家子弟,就是一普通家庭子女,张显也不是大义凌然朴素的农家人,讽刺吗??

MatsumiKuro 发表于 2013-7-17 09:56

拉普拉多 发表于 2013-7-17 09:5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还没受到舆论的影响??

现在回过头来看,药家鑫不是什么无恶不作养尊处优的富家子弟,就是一普通家庭子 ...

是张妙老公和他爹吧~~

一个是四肢健全的男人,不去干活却靠老婆当服务员养家糊口,

一个老头,居然敢对着摄像机,公然宣称240W,早就放一马了,50W谈都不要来谈~~


这一家子是什么嘴脸一目了然,所以后来去药家鑫家闹事,还被药家鑫家愤怒的邻居打了出来~

warbear 发表于 2013-7-17 10:20

张显为人如何,与药家鑫的罪责无关。不应谈药是否该死,扯到张显身上。
我们國镓采用大陆法系,法院的判处固然受到框框条条的限制,不会采用判例的类比来处理案件。而且我们法律强调社会影响,必定会根据社会舆论酌情处置,这是国情需要。换而言之,我们的法官不会因为另一桩类似案件判他死缓,药案就能死缓;不会因为另一桩案情节更严重判处不死,药案就能不死。

拉普拉多 发表于 2013-7-17 10:23

warbear 发表于 2013-7-17 10:2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张显为人如何,与药家鑫的罪责无关。不应谈药是否该死,扯到张显身上。
我们國镓采用大陆法系,法院的判处 ...

呵呵,谈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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