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魔 发表于 2013-7-16 13:13

remember_dange 发表于 2013-7-16 13:15

太傻逼了
这追偿权难道不是应该交警主动去寻找吗?
寻不到就找背黑锅的?

先天性饥渴 发表于 2013-7-16 13:18

60多岁无儿无女,死者是个老屌丝

我不是大米 发表于 2013-7-16 13:23

最后一辆车碾过老人时,老人还有生命体征

MartiniBlanco 发表于 2013-7-16 13:43

{:5_164:}

bx_wuyue 发表于 2013-7-16 13:44

这个就可能呵呵了

空心菜 发表于 2013-7-16 13:58

神奇的法院

wwwdark 发表于 2013-7-16 14:02

老子要是那辆车主,造反的心都有了

BeRush 发表于 2013-7-16 14:04

还好可以报销31万,追偿权 法院这傻 比心知肚明 都追不回来了 ,追毛,能追早追了。

xxxearth 发表于 2013-7-16 14:10

9万块其实不是小数目,很可能让这家人亚历山大

绿光¢不改 发表于 2013-7-16 14:27

病态的社会

guibaolon00 发表于 2013-7-16 14:33

~~~~~~~~~~~~~~~~~~~~~~

doors 发表于 2013-7-16 14:40

这种应该还是很容易抓到逃逸的车辆吧,现在摄像头这么多

hysteria 发表于 2013-7-16 14:43

逃逸的那几个一旦被抓就是刑事责任  这个只是赔点钱
话说回来我觉得就是陪得多了点。

这标题党我一看也唬到了

落红不是无情物 发表于 2013-7-16 16:48

中国这种有罪推断,极度不合理

小小白 发表于 2013-7-16 16:48

这种判决明显是在鼓励下次都跑

黑友 发表于 2013-7-16 16:50

新闻部敢看。一看全黑暗

风之陆少 发表于 2013-7-16 17:01

求国见开智

chikamar 发表于 2013-7-16 17:03

跑吧 还等什么呢

天命在弦 发表于 2013-7-16 17:05

逼人逃跑啊

王子 发表于 2013-7-16 17:14

       ls的一群SB  看文章要看清楚,你以为法院真的都那么SB?   
很明显 报案的车辆,碾压了老人,这是事实,而且他自己也说,他撞过老人后 老人还能动,没有死,这说明 他撞上老人之前,可能老人已经被撞了,也可能没有被撞。所以这个人是肯定要承担责任的。至于,责任划分公平不公平,那又是一会事。

    至于前面有没有肇事车辆,或者说有肇事车辆没抓到,这不影响对最后一辆车追责。
    网上SB太多了,炡椨行政人员能比你笨?

王子 发表于 2013-7-16 17:18

现在无良媒体也多,管他青红皂白 只要能激起网名的吊激素。。。什么J8都能写

ascfdq 发表于 2013-7-16 17:31

这种判决明显是在鼓励下次都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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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多车碾压老人后逃逸 最后1辆报警被判赔近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