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宇春 发表于 2013-7-8 09:51

刘志军被判处死缓,没收全部个人财产

原标题 [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一审宣判 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新华网快讯: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8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刘志军被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同题报道:律师称刘志军未要求“保证不死”

  4月10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就刘志军一案向法院提起公诉。6月9日,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一审开庭。此前开庭时,刘志军哭诉十多分钟,表示“相信法律能给我一个公正的判决,我不会上诉”。

  昨晚刘志军的指定辩护律师钱列阳表示,从始至终刘志军没有向其提出“保证不死”的要求。其在会见及开庭时都听到刘志军表示无论判处什么结果都不会再上诉。

汤浅比吕美 发表于 2013-7-8 09:53

本来就死不了,

检方都说了,可以轻判,难道法院还能判得比检方控告的更重?

爱难断愁 发表于 2013-7-8 10:16

grubbyu 发表于 2013-7-8 10:17

早就谈好了 当然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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