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决毒贩有人这么高兴 良心何在
有高官老婆杀人都没判死刑 #天理何在 # 果然是奴才和主子的区别 你这个傻逼,毒贩不死,死的就是百姓了~~懂不? 新加坡也处决毒贩的 其实我不赞同死刑不过我国刑法不应受他国人影响(不管是菲律宾人还是新加坡人) .eyeS` 发表于 2013-7-5 14: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其实我不赞同死刑
不过我国刑法不应受他国人影响(不管是菲律宾人还是新加坡人)
毒贩不处死刑,贩毒肯定更猖獗 楼主傻逼哟 汤浅比吕美 发表于 2013-7-5 14: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毒贩不处死刑,贩毒肯定更猖獗
废除死刑的國镓曾做过调查,废除死刑以后犯罪率并没有上升,不存在犯罪更猖獗的情况
毒贩不死刑还得了。 .eyeS` 发表于 2013-7-5 14: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废除死刑的國镓曾做过调查,废除死刑以后犯罪率并没有上升,不存在犯罪更猖獗的情况
这些國镓在废除死刑之前很长一段时间都没几个被处以死刑的罪犯了。
所以在这些是早就“事实上”废除了。
你找一个类似我朝这种每年死刑犯数量居高不下,然后突然废除了,犯罪率没变化的例子 .eyeS` 发表于 2013-7-5 14: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废除死刑的國镓曾做过调查,废除死刑以后犯罪率并没有上升,不存在犯罪更猖獗的情况
也许在别的國镓适合,但是肯定不适合中国~
因为中国自古以来,对罪大恶极的最犯,都是处以极刑,这也是人民群众的要求 Neutrino 发表于 2013-7-5 14: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些國镓在废除死刑之前很长一段时间都没几个被处以死刑的罪犯了。
所以在这些是早就“事实上”废除了。 ...
这倒是,不过按理来说保留死刑和废除死刑,在威慑力上似乎应该有不同啊,结果是没有不同。
如果一下废除死刑不好,那我也认同先少判死刑,在很长一段时间不处几个死刑犯 ,可不可以呢
我们在这一点上没矛盾
跟一群傻比没什么好说的 #中国司法根本不独立 #杀人全看主人喜好 .eyeS` 发表于 2013-7-5 14: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倒是,不过按理来说保留死刑和废除死刑,在威慑力上似乎应该有不同啊,结果是没有不同。
如果一下废除 ...
老外认为人身自由比较重要,所以终身监禁对于他们来讲和死差别不太大。
但是我朝自古以来就不是这样的。 darren119 发表于 2013-7-5 14: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首先,调查可不可信就不说了。
其次,废除死刑后犯罪率没有上升,你是指什么犯罪率没有上升?是指原来适 ...
1. 还好都是些国外调查不是中国调查
2. 严重犯罪率(在原来法律下有可能会判死刑的犯罪) 没有上升
3. 几乎所有废除死刑的國镓都如此
4. 这属于你个人想法。值得尊重
这个贴里我不想详谈废除死刑的事情,在处决毒贩这件事上我认为既然中国现在有这样的法律,就该执行,不受外交影响是应该的
而且假如废除死刑不是一蹴而就的,我也认可,并认为中国对死刑判决应当更严格,”少杀慎杀“。因为中国现在每年死刑人数是全世界所有其他國镓总和的若干倍。一般认为中国每年的死刑执行人数占全世界的80%多
对这个数据可以做两种猜想:
1.中国比全世界乱得多,严重犯罪率比全世界加起来要高得多
2.中国判死刑太容易,太草率
你会选哪个选项?我觉得是2 darren119 发表于 2013-7-5 14:32
你是傻逼?刑法本来就有贩毒死刑的条款,这个跟司法独立有什么关系?难道你的意思是说,中国司法独立了, ...
你生活在中国吗 #装不懂吗 #你感发贴说中国司法独立不 #你不是傻比是什么
我国刑法不应受他国人影响(不管是菲律宾人还是新加坡人) 我国刑法不应受他国人影响(不管是菲律宾人还是新加坡人) darren119 发表于 2013-7-5 15:21
老子不跟傻逼新加坡轮子狗辩论。
滚。
二比跟你这种低智商的辩才是我的耻辱 处决毒贩难道还要悲哀? darren119 发表于 2013-7-5 15: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毫无疑问,贵国对于死刑量刑是要比他国严峻,但不能说草率。
”少杀慎杀“四个字是中国最高法院近两年提出来的,让基层法院按此方针裁量死刑。 提出这四个字,就表明承认以前的量刑草率
若干冤死的案例(比如聂树斌案)也证明了草率这2字。
何况以前中级人民法院就有死刑终审权,现在终审权只有最高法才有
请不要认为严刑峻法是中国所必须,因为这等同于认为中国比全世界加起来还要乱。 不乱为什么要严刑峻法?就因为大众喜欢? 这泥马,那种死一百次也不为过好吧 我国刑法不应受他国人影响(不管是菲律宾人还是新加坡人) 新加坡人纯粹是为什么要黑而黑
真跟他妹辩论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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