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用 李天一 郭美美 这些代替 好店
我觉得用 李天一 郭美美 这些代替 好店
我觉得用 李天一 郭美美 这些代替 好店 韩乔牛 发表于 2013-7-4 09: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根本看不懂写的什么。。。这语死早的楼主呀。。。
呃。。。自我感觉表述还算清楚吧。。。。 看得头都大啊。 屌丝看完了也看不懂,泪奔 4646 发表于 2013-7-4 09: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看得头都大啊。
慢慢看啊,亲 再来一瓶 发表于 2013-7-4 09: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杨力的事儿就等他那么着吧。。。既然他已经通过律师起诉到法院了,举报孟峰出资不实和抽逃注册资金的事估 ...
欠什么钱?有协议吗 老汉推车 发表于 2013-7-4 09:5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屌丝看完了也看不懂,泪奔
牙刷,你会看不懂? titiyoyo 发表于 2013-7-4 09:5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欠什么钱?有协议吗
第二份协议,协议文本类同于杨力那样。 再来一瓶 发表于 2013-7-4 10:2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第二份协议,协议文本类同于杨力那样。
协议有效,但是你这样描述不是很清楚,起码孟峰也是违约,看违约责任如何 说的是群P吗 求种子阿 问2个问题:
1、孟峰做生意对这个公司平台依赖大吗?
2、第一次转让过后,公司其他股东(除孟峰之外)的股权比例合计是否超过67%或51%? titiyoyo 发表于 2013-7-4 10: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协议有效,但是你这样描述不是很清楚,起码孟峰也是违约,看违约责任如何
协议内容:
孟峰支付5万给廖虎,廖虎转让其XX公司名下25%的股份给孟峰。
孟峰承诺在X月X日之前付清款项,未支付部分按照每月3%的利息进行计算。
现在距离X月X日,已经过了大半年了。(款项没有付清,还差两三万,也未做工商登记的变更) silencer 发表于 2013-7-4 10: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问2个问题:
1、孟峰做生意对这个公司平台依赖大吗?
2、第一次转让过后,公司其他股东(除孟峰之外)的股 ...
问2个问题:
1、孟峰做生意对这个公司平台依赖大吗?
2、第一次转让过后,公司其他股东(除孟峰之外)的股权比例合计是否超过67%或51%?
回复
1,对技术平台依赖大。(孟峰完全掌握平台技术资源)
2,第一次转让过后(未做工商登记变更),公司股东的股权分配如下
孟峰:35%
廖虎:25%
杨力:15%
某D: 15%
某E:10%
公司其他股东(除孟峰之外)的股权比例合计是65%。超过51%,未达到67%。 那孟峰很有利呀,就算杨力胜诉,大不了孟峰把这个公司的15%股权转给杨力,然后公司不要了,另外开个公司自己搞 再来一瓶 发表于 2013-7-4 10: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协议内容:
孟峰支付5万给廖虎,廖虎转让其XX公司名下25%的股份给孟峰。
孟峰承诺在X月X日之前付清款项 ...
如果廖虎想退出,可以起诉法院要求孟峰履行合同,即孟峰支付5万元给廖虎,廖虎将股权转让孟峰 silencer 发表于 2013-7-4 10: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孟峰很有利呀,就算杨力胜诉,大不了孟峰把这个公司的15%股权转给杨力,然后公司不要了,另外开个公司自己 ...
杨力的诉讼请求是要求归还款项,而不是变更登记。
不诉不理。 titiyoyo 发表于 2013-7-4 10: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果廖虎想退出,可以起诉法院要求孟峰履行合同,即孟峰支付5万元给廖虎,廖虎将股权转让孟峰
嗯,意思就是说如果廖虎忍受不了孟峰的拖欠,只能通过诉讼来解决了?只有打官司? {:5_164:} MartiniBlanco 发表于 2013-7-4 10:5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说两句呗 再来一瓶 发表于 2013-7-4 10: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嗯,意思就是说如果廖虎忍受不了孟峰的拖欠,只能通过诉讼来解决了?只有打官司?
一种解决的方法不是唯一的 我把人物都用甲乙丙丁来标注,看起来明朗多了。
要是按照你的说法,怎么都是甲不对嘛
甲和乙投资注册了一个公司,注册资金100W(甲:75%,乙:25%)。
上半年的时候,丙、丁、戊被吸纳为新股东。甲分别与丙、丁、戊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第一份协议,明确货币交易,转让相应的股份,有甲的签名、私印、公司公章;公司章程修改的文件里面甲乙丙丁戊都有签名;工商登记未做变更。
备注:在协议里面甲确认收到丙给付的15W,甲转让15%的股份给丙。
下半年的时候,甲与乙、丙、丁、戊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协议中,甲承诺在X月X日之前分别给付乙、丙、丁、戊相应的款项,款项未结清部分按照每月3%的利息结算,并约定待全部款项完清之后,乙、丙、丁、戊的股份转让才自动生效转让给甲。
备注:其中,甲承诺向丙支付2W。
现在的情况,
1,甲在X月X日之前的几个月就独自经营,不让乙、丙、丁、戊插手任何事务。
2,甲在X月X日之后的三个月给付了丙五千元。但没有任何手写收据。
3,丙通过律师向法院起诉,法院已经受理,丙提交的证据是第一份协议和工商登记资料,要求甲返还15W,理由是甲违约(如:未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等),导致丙不能行使股东权利。
另备注:
1,丙私下说过,甲和乙成立公司的验资报告显示确有100W,但当初的丙签第一份协议的时候只给了4~5万左右,协议中的15W只是明面上的金额,实际没有那么多。
2,丙在X月X日之前未向甲追讨那2W,直到X月X日之后才开始向甲追讨,X月X日三个月后甲给付了丙五千元,但没有手写收据。
3,甲接到法院传票,试图报警告发丙敲诈勒索。
4,甲通过乙来联系丙要求和解,一次性给付1W5让丙撤诉(不谈律师代理费,不谈案件受理费,不谈利息)。
5,甲联系了乙、丁、戊,试图让乙、丁、戊出庭作证当时第一份协议的签署,涉及金额实际没有15W。
律师给丙的意见和建议是:在甲的和解诚意不足的前提下,坚持诉讼。(丙的律师认为金额在5万以上可以和解。)
理由:
1,第一份协议事实清楚,双方意思表示明确。
2,第二份协议有附加条件(全部款项完清),协议虽然有效,但在附加条件未成就之前协议还未生效。
3,丙的行为不满足刑案中的敲诈勒索罪构成要件,公安局立案条件都不具备,不用理会甲的威胁。
4,甲的和解条件1W5远远不足以满足丙的诉讼请求。
5,乙、丁、戊在本案里作为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且不能完全真实充分的证明15W不存在,所以乙、丁、戊证言不应该被法院采纳。
甲的看法:
甲认为丙的行为就是敲诈勒索,甲只想掏钱1W5来了结这个事情(不谈律师代理费,不谈案件受理费,不谈利息)。不想作为被告上法庭。
甲认为去法院参加诉讼的话,律师费太高(15W的标的,律师费1W左右吧,而且甲作为被告,请律师也是被动的。)
甲认为无论法院怎么判决,只要是这个事情闹上法庭了,即便判决下来也不打算配合执行。
乙的看法:
乙一直都认为甲的人品不行,乙说:“甲拖欠丙的钱这么久都不给,都快一年了,诚信有问题,说白了就是想赖账不给。甲还欠我几万一直拖着没有给。”目前的工商登记资料上面还依旧是甲和乙,但乙正在着手办理手续要把自己从中间摘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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