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男的微笑 发表于 2013-4-16 15:20

由复旦投毒8到当年朱令倳件 太渗人了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23e1d290101d5m9.html

用户名掉包了 发表于 2013-4-16 15:24

处男的微笑

hysteria 发表于 2013-4-16 15:33

。。。这事太TM操蛋了。。。最可怜的是她父母。。。
也不知道那个投毒的王八蛋现在怎么样。

outnumbered 发表于 2013-4-16 15:44

NT_151.HopELess 发表于 2013-4-16 15:58

zamble 发表于 2013-4-16 15:59

这些工科的女生太恐怖了

EZ企鹅 发表于 2013-4-16 16:01

别说那个年代,现在业务水平高的医生也很少...现在多数人的思想是可以什么也不干也可以轻松赚大钱.

松实玄 发表于 2013-4-16 16:02

hysteria 发表于 2013-4-16 15: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事太TM操蛋了。。。最可怜的是她父母。。。
也不知道那个投毒的王八蛋现在怎么样。

案发10多年了,只有唯一的一个嫌隙人,却还没决定性证据,北京警方的效率太低了吧~

赶紧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啊~

yky669 发表于 2013-4-16 16:04

rapidfire 发表于 2013-4-16 16:09

在遇到黑暗的人性的时候,只有深深的绝望和恐惧,我都不懂如何去愤怒了。

半支烟 发表于 2013-4-16 16:09

本帖最后由 半支烟 于 2013-4-16 16:49 编辑

·············http://www.360doc.com/content/06/0106/08/142_54487.shtml

jackzhou 发表于 2013-4-16 16:12

{:5_142:}

rapidfire 发表于 2013-4-16 16:13

松实玄 发表于 2013-4-16 16:0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案发10多年了,只有唯一的一个嫌隙人,却还没决定性证据,北京警方的效率太低了吧~

赶紧将犯罪嫌疑人绳 ...

如果是一般人估计早抓起来了。
孙维的祖父孙越崎和堂伯父孙孚凌在民主党派和政协担任要职。
1997年3月朱令家人以出事班级即将全部毕业,人证即将难以获得为由,上书北京市公安局长。1997年4月2日孙维作为朱令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北京市公安局14处带走,并在印有犯罪嫌疑人的纸上签字。在被连续侦讯审问8个小时后,孙维被家人接回家。 朱令家人还曾上书國镓领导人要求加快办案,但上书时间没有说明。
1998年1月,孙维家人在得知朱令家人上书國镓领导人后,也给高层领导上书。

MosaiC 发表于 2013-4-16 16:17

能进十大悬案吗

hysteria 发表于 2013-4-16 16:17

rapidfire 发表于 2013-4-16 16:1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果是一般人估计早抓起来了。
孙维的祖父孙越崎和堂伯父孙孚凌在民主党派和政协担任要职。
1997年3月朱 ...

我看了孙维在天涯上发的自辩   觉得这事确实还是有些说不通的地方。。。
如果当真对有毒物质管理并不严格  并不是她一个人能接触到
那确实存在可能是第三者嫌疑人啊
光是嫉妒让人两次投毒杀人 我觉得。。。更有可能是灭口一类的情况啊
如果是某个老师做的呢。。。

EZ企鹅 发表于 2013-4-16 16:23

其实这件事的关键是在是在于医院...你们这些菜总是纠结于司法.司法确实没什么好讲的,以当时的条件确实没有确凿证据 .如果第一次医院能检测出铊中毒,情况就会完全不一样。可以说凶手如果第二次投毒则必然会被抓住。如果抓不住凶手其实医院该对此事负全责。

rapidfire 发表于 2013-4-16 16:26

hysteria 发表于 2013-4-16 16:1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看了孙维在天涯上发的自辩   觉得这事确实还是有些说不通的地方。。。
如果当真对有毒物质管理并不严格 ...

唯一能够肯定的就是清华对剧毒物质管理不严格。至于真正的凶手是谁,有效的侦查时间早就过去了,现在的人想做事后福尔摩斯?太天真了,南大女生案也是一样,天涯的贴这么火,说不定凶手就是回帖的人之一,在暗中嘲笑我们啊

25岁无能力男 发表于 2013-4-16 17:00


朱令家人认为,协和医院误诊并耽误了治疗时间,才使得铊中毒给朱令带来了严重的后遗症。1996年12月,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截止至今,未见披露姓名以及所在所)提供法律援助,接受朱令家人的委托将协和医院起诉至东城区人民法院,“要求医院赔偿经济和精神损失近80万元”。1997年10月,北京市医疗事故鉴定中心作出协和医院不存在过失、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1999年4月2日,一审协和医院胜诉。
1999年12月,免费代理此案的浩天律师事务所律师俞蓉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重新进行鉴定的申请,法院委托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再次鉴定,该单位出具了鉴定意见:“(协和医院)该不作为的行为导致被鉴定人朱令病情被诊断的延误,因此,北京协和医院在本次医疗行为上存在一定的不当之处”。 2000年11月26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协和医院补偿朱令医疗等损失10万元。


这个看着才是真正的触目惊心,协和医院在这个倳件里的作为如果不算医疗失误的话,难不成只有误诊死人才算?

这种案件居然还要再次鉴定才能做出判决,这样傻逼的司法体系,实在让人绝望

[Y.H]_LiVe 发表于 2013-4-17 02:43

没有实际的证据就不能抓人,这有什么好说的?

[Y.H]DearXi 发表于 2013-4-17 07:27

据说死者是我们自贡的,我倒没仔细看什么事,学校里死人台正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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