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尸又出现了:广州检察院公诉曾多次奸淫未满14岁亲生女的男子
都说虎毒不食子,然而,身为人父的重庆籍男子李某却是一个例外。一年内,他多次奸淫自己未满14周岁的女儿,恶行让人发指。近日,广州番禺区检察院以强奸罪对李某依法提起公诉。1990年初,20岁出头的李某从重庆来到番禺打工,其间认识了一名女子并与其同居,1998年,女儿小梅(化名)出生。小梅几个月大时,她的妈妈离家出走了,李某便将小梅送回老家交由亲人抚养。2011年7月,李某把小梅接到身边一起生活。“我把女儿接来番禺读书,是想着这边的教育会好一点。”李某在笔录中这样供述。
谁知,噩梦就此拉开序幕。2011年8月底至2012年7月6日间,李某在出租屋内,以暴力殴打、威胁恐吓等手段,先后3次对小梅实施了奸淫。
“我一反抗,他(爸爸)就打我掐我,很多衣服都被他撕破了,腿部、腰部、颈部等很多地方都有伤。”小梅说。案发后,公安人员向小梅调取了一条裤子,裤子从腰部到下裆部全被撕烂。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显示,小梅左腰部、右小腿皮下出血分析符合外界暴力作用形成。这些都印证了小梅的说法。
小梅曾求助于“姑姑”,亲戚、老乡听闻后谴责李某,李某不仅全盘否认,还更加肆无忌惮。直至2012年6月底,知情群众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人员展开侦查,并于7月9日将李某抓获归案。
“爸爸,我永远不会原谅你。”这是14岁花季少女小梅饱受屈辱后写下交给其父亲李某的字句。
。。。。。。。。。。。。。。。。。。。。。。 好刺激。。。。 饿昏咯?我草 卧槽!!!!!!!!!!!!!!!!!!!!!!!!!
这种人真该死一百万次都不足为惜!!!!!!!!!!!! 真该死 昨天在草榴才看到一个 妈的 自己饥渴去找小姐哇 肥水不流外人田那。。 妈的,国贱又在造谣,我大天朝制度这么先进,不可能会有这种事情发生 kongkong1314 发表于 2013-3-21 12:1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妈的,国贱又在造谣,我大天朝制度这么先进,不可能会有这种事情发生
u kongkong1314 发表于 2013-3-21 12:1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妈的,国贱又在造谣,我大天朝制度这么先进,不可能会有这种事情发生
我中国制度是不错,但是林子大了,像你这种鸟还是不少的~~~~ [:1][:7] 卧槽!!!!!!!!!!!!!!!!!!!!!!!!!
这种人真该死一百万次都不足为惜!!!!!!!!!!!! 现在接盘侠这么多,这种事以后会越来越多。 MatsumiKuro 发表于 2013-3-21 13:28
我中国制度是不错,但是林子大了,像你这种鸟还是不少的~~~~
请问国贱,你是什么鸟?造谣份子,要在严打时期你是要被枪毙的知道吗 “爸爸,我永远不会原谅你。”这是14岁花季少女小梅饱受屈辱后写下交给其父亲李某的字句。
这一段明显是假的!还会叫那畜牲爸爸? kongkong1314 发表于 2013-3-21 15: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请问国贱,你是什么鸟?造谣份子,要在严打时期你是要被枪毙的知道吗
国见会说,现在是法制社会,你不能枪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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