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tsumiKuro 发表于 2013-3-5 20:50

去长春吧观察了下,这畜生就算是自首了也肯定是死刑~~~

药佳鑫的那段判决词就可以了~~

这要不判死刑,长春法院被群众砸了都不一定,

这种犯了众怒的必死

开飞机的贝塔 发表于 2013-3-5 20:51

是的。

TM_MaRine_Z 发表于 2013-3-5 21:35

药家鑫和这个一样嘛?

如果这个小孩最后没死,估计判不了死刑的

ft@betbrain.com 发表于 2013-3-5 21:37

小孩没死顶多算盗窃,肯定够不上死刑

gdhgood 发表于 2013-3-5 21:40

我感觉这人和那家人有很大的仇

IROI 发表于 2013-3-5 22:07

哎~~~~~~~~~~

syp 发表于 2013-3-5 22:11

关键见这个案子离奇,吸引了公众注意力。
偷车的事多了,丢孩子的也多了,车被偷孩子没了,这事就少见 了

YF_Toona 发表于 2013-3-5 22:36

xuwuya 发表于 2013-3-5 22:44

死定,这么残忍

xuwuya 发表于 2013-3-5 22:46

死定,这么残忍

Ktulu 发表于 2013-3-5 22:53

盗窃罪,机动车辆数额巨大三年以上,故意杀人,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数罪并罚,这个案子死刑不敢说,一般无期少不了。

=PNZ=Milan 发表于 2013-3-5 22:54

肯定死,惹众怒不是好玩的

=PNZ=Milan 发表于 2013-3-5 22:54

妈的,我不是熊黑

xjzf 发表于 2013-3-5 22:55

一个婴儿能对他有多大威胁
完全没必要害死
所以这禽兽绝对该死

松贝 发表于 2013-3-5 23:03

往事的河 发表于 2013-3-6 23:12

ft@betbrain.com 发表于 2013-3-5 21: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小孩没死顶多算盗窃,肯定够不上死刑

掐就算直接故意杀人 就算没死也是直接故意杀人
不掐丢雪地也是间接故意杀人  可以预见行为会带来造成婴儿死亡的结果而放任其发生

boyzone 发表于 2013-3-6 23:21

基本是死刑了,中国的法律被民意左右的太厉害了

gdhgood 发表于 2013-3-6 23:34

boyzone 发表于 2013-3-6 23: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基本是死刑了,中国的法律被民意左右的太厉害了

法律存在的本身就是代表民意。

=pnz=wolf 发表于 2013-3-6 23:41

ft@betbrain.com 发表于 2013-3-5 21: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小孩没死顶多算盗窃,肯定够不上死刑

如果小孩没死的话顶多算盗窃??那故意杀人罪是不是可以改成 ”故意杀死“ 罪了?

妈妈叫小新 发表于 2013-3-6 23:46

他SB么 知道死刑还自首个毛啊

boyzone 发表于 2013-3-6 23:58

gdhgood 发表于 2013-3-6 23: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法律存在的本身就是代表民意。

法律是理性的,民意有时候比较感性和冲动的。
如果说法律代表民意,那是立法的时候,而不应该是司法的时候。

gdhgood 发表于 2013-3-8 00:41

boyzone 发表于 2013-3-6 23: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法律是理性的,民意有时候比较感性和冲动的。
如果说法律代表民意,那是立法的时候,而不应该是司法的时 ...

代表的是正确的民意。再理性也不能太违背民意,虽然民意有些时候是狂欢型的,冲动型 的,但是需要讲清道理,中国老百姓还是讲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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