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nec 发表于 2013-3-1 22:02

差额征税真是操蛋了

就算只有一套房,不可能住一辈子吧,总有换房的时候,这尼玛20%就没了?

shicepku 发表于 2013-3-1 22:19

就得用你家人得名了

哥回来了 发表于 2013-3-1 22:35

xnec 发表于 2013-3-1 22:37

哥回来了 发表于 2013-3-1 22: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应该是5年后免征吧

嗯,刚问了下,这个政策早有了,5年后免征。

天谬 发表于 2013-3-1 22:41

这个政策好像是09年打压房市的时候就有了,我的二手房就交了差额税

张麻子 发表于 2013-3-1 22:57

{:5_159:}

羊羊羊 发表于 2013-3-1 22:59

是的,早就有了。只是以前一直不严格执行。
真要严格执行,要了炒家的命啊

IROI 发表于 2013-3-1 23:10

{:5_156:}

松贝 发表于 2013-3-1 23:19

PEPSIcola 发表于 2013-3-1 23:40

这个价格卖家还是要从买家身上找回来,变相推高了房价

myths 发表于 2013-3-2 01:01

现在没有五年的限制哦!

发水哥 发表于 2013-3-2 01:17

没觉得会打压房价,只会增加税收啊。
谁会亏本卖房缴税啊。。税越多,买家出的越多。。

发水哥 发表于 2013-3-2 01:18

举个例子供大家一笑,本来房子买的时候100万,卖的时候房价跌了,90万。
所得为-10万,征20%为-2万。就是國镓给你2万哦~~~哈哈哈。

半支烟 发表于 2013-3-2 09:08

发水哥 发表于 2013-3-2 01: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举个例子供大家一笑,本来房子买的时候100万,卖的时候房价跌了,90万。
所得为-10万,征20%为-2万。就是國 ...

。。。。。。。。。。。。。。。。

小浣熊 发表于 2013-3-2 09:31

:lol:lol:lol

日王贝才 发表于 2013-3-2 09:54

很简单,一套房你原来要卖100W,差额征收后,你计算得出要多交10W的税,那么你就卖110W好了。。还可以大度地跟买家说,各付各税。

soulpass 发表于 2013-3-2 10:04

20%不是你总房价的20%

maddrone 发表于 2013-3-2 10:15

深圳都是阴阳合同啊

半支烟 发表于 2013-3-2 10:16

新的房地产调控“国五条”,让新房比二手房多了20%的价格优势,抑制了二手房买卖需求,保证了开发商卖新房的优势,开发商们心里更踏实了。从古到今啥时的政策对开发商这么有利呢?都是党的政策好,大家都要学那李双江高声歌唱:红星罩我去卖房。多年的事实证明,凡是炡椨极力不让做的事,准是合算的事。

rapidfire 发表于 2013-3-2 10:26

怎么我觉得是反效果,税落在买家头上,房价又要涨了
傻逼匪拍大腿出的政策啊

austin2001 发表于 2013-3-2 11:21

......

gtthqq 发表于 2013-3-2 11:24

不会全转嫁到买家头上的,当二手房价高过新房时,不如去买新房了,二手房的市场就会萎缩,那么炒房的情况自然会减少。
我的理解

xnec 发表于 2013-3-2 11:29

这样新房会不会好卖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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