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pidfire 发表于 2013-1-14 14:54

避免风险的原则

口头协议没用,书面协议也没用,录音录像等证据统统没用。
避免风险的原则是把维权的风险踢给对方!

xiaokaizi 发表于 2013-1-14 14:59

蔡卓妍的枕头 发表于 2013-1-14 15:32

说的不错

ascfdq 发表于 2013-1-14 16:23

能举个例子么?吊丝看不懂。

jassom 发表于 2013-1-14 16:25

果然是高!

rapidfire 发表于 2013-1-14 16:28

ascfdq 发表于 2013-1-14 16: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能举个例子么?吊丝看不懂。

用古话说叫做 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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