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掉包了 发表于 2012-12-16 12:40

昆明一街道“应群众强烈要求”公布艾滋病患者信息

中广网昆明12月16日消息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这个疑问来自昆明网友“乐言同志”。这位网友在昆明市龙翔街道办事处看到, 廉租房申请人公示信息栏里,竟然公布了申请人患有艾滋病的内容 。于是提出质疑,龙翔街办工作人员徐女士回应说,“这是应群众强烈要求”,并说“公示前已告知申请人,并取得其同意。”。
对此,昆明市疾控中心艾滋病科梁副科长表示,街道办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艾滋病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
【纵横点评】法律明确规定,对艾滋病病毒携带者有“特殊隐私保护”。徐女士和街办工作人员竟然因为一部分公民的要求而公开另一部分公民受法律保护的隐私,这不仅是工作失误更涉嫌违法。此外,从所谓“这是应群众强烈要求”也可以看出,人们对艾滋病还缺乏科学认知,无知导致恐惧,恐惧导致歧视。

萧敬腾 发表于 2012-12-16 12:46

http://5.gaosu.com/download/ring/000/079/a530bdbb4c8ba78ed6336d85dcc28cbe.mp3

别愁BloodBrood 发表于 2012-12-16 13:16

前段时间还是艾滋病日,帮助艾滋病人就是帮助我们自己的广告到处贴,还有人这么封建

僧敲月下门 发表于 2012-12-16 13:50

我草屌暴了

THEROCK802 发表于 2012-12-16 14:07

街道办什么时候做过好事

往事的河 发表于 2012-12-16 14:09

[:1][:3]

kkk1234486 发表于 2012-12-16 18:42

=IF=MIND 发表于 2012-12-16 18:43

都是怎样的群众啊

人间大炮 发表于 2012-12-16 18:46

傻逼啊傻逼

IROI 发表于 2012-12-16 21:53

{:5_155:}

businiao1984 发表于 2012-12-17 11:57

人们对艾滋病还缺乏科学认知,无知导致恐惧,恐惧导致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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