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丹 发表于 2012-11-1 09:49

我这样算落井下石头吗

暂时说他是合作伙伴吧

跟他合作的时候

有一笔生意做成

结果他不按前面说好的几万块钱不给我(要了3次)

我也不再跟他合作

这笔款拖了2年

他被他家隔壁的仇家误杀死了

然后他老婆一个人做不下去

来找我合作

有一笔钱要经过我手

我就把她老公欠我的钱扣了下来

她就很生气

说她老公都已经死了

为什么还要她来还

说我这样是落井下石

她这样一说

觉得自己还真有点不厚道





wwwdark 发表于 2012-11-1 09:50

拍电影吗?

[T.H]Ukyo 发表于 2012-11-1 09:51

让她分期偿还啊

游民部落 发表于 2012-11-1 09:51

合不合理不知道,不合情肯定是真的,不过扣之前最好先跟人说一下···

狗熊硬说老虎胖 发表于 2012-11-1 09:51

不算,老公的债务也是她的债务,天经地义

Sika 发表于 2012-11-1 09:52

她找你合作前 你应该说

先把你老公欠款给我还了 不然免谈

丹丹 发表于 2012-11-1 09:53

游民部落 发表于 2012-11-1 09:5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合不合理不知道,不合情肯定是真的,不过扣之前最好先跟人说一下···

说了肯定不肯,我去拿钱她也是知道的,就是两夫妻你推我,我推你

解晓东 发表于 2012-11-1 09:54

lz不厚道,不讲清楚就扣,逼死人啊

qq87654321 发表于 2012-11-1 09:58

必须还,妈的我们这还有老公死了老婆不还钱的呢,也是好几万


人以类聚物以群分这个要记好

话说被仇家杀也可以看出这对夫妻做人是怎样的了,你这么做完全是替天行道啊

玖哥 发表于 2012-11-1 10:01

我觉得是过了点!
再怎么说也是一个合作伙伴,即便是要偿还,也应该让她分期还款比较好..

hysteria 发表于 2012-11-1 10:03

你居然愿意继续合作。。。。不会是早瞄上了这几万吧。。

你蛮奇葩的  换做我 只要是没用信用的人  再也不会合作。

丹丹 发表于 2012-11-1 10:04

玖哥 发表于 2012-11-1 10: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觉得是过了点!
再怎么说也是一个合作伙伴,即便是要偿还,也应该让她分期还款比较好..

她钱有的是,几万对她是小数字,他们两夫妻就是喜欢欠别人(我知道都不下10个),我的不厚道指的是她老公刚死一年,急了点

丹丹 发表于 2012-11-1 10:06

hysteria 发表于 2012-11-1 10: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居然愿意继续合作。。。。不会是早瞄上了这几万吧。。

你蛮奇葩的  换做我 只要是没用信用的人  再也不 ...

有你这层意思,能继续就继续,不能继续就GG

N-pow).hjj 发表于 2012-11-1 10:57

第十章第六节
XX见利忘义终满盈,X兰略施小计追欠款

奥利奥 发表于 2012-11-1 10:59

这事。。。。难说了 有点不厚道 但也没什么错

faye2500 发表于 2012-11-1 11:00

几万块啊,开玩笑啊
拿钱回来当然是第一位的

hokageangel 发表于 2012-11-1 11:08

第十章第六节
XX见利忘义终满盈,X兰略施小计追欠款

灰灰 发表于 2012-11-1 11:25

丹丹姐我支持你

喷火母鸡 发表于 2012-11-1 11:36

没什么,要怪也是怪韩跃平给强哥报错了地址

tezhlp44 发表于 2012-11-1 12:21

欠债还钱必须的,又不是还不了

大米 发表于 2012-11-1 12:33

天经地义啊  死了就不还钱啊

肚顶方向盘 发表于 2012-11-1 12:38

肚顶方向盘 发表于 2012-11-1 12:38

空气 发表于 2012-11-1 12:45

天经地义  这笔欠你的他们都知道   拿回来不算什么

丹丹 发表于 2012-11-1 14:00

肚顶方向盘 发表于 2012-11-1 12: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主相当操蛋

闲的蛋疼老喷人,还是听熊大多看点书

玖哥 发表于 2012-11-1 14:02

要回来,天经地义,人家老公新故,好歹朋友一场,缓缓要比较合乎人情!
丹丹威武,晚上来下棋!

丹丹 发表于 2012-11-1 14:02

tezhlp44 发表于 2012-11-1 12: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欠债还钱必须的,又不是还不了

44在忙什么,老看不到你

丹丹 发表于 2012-11-1 14:03

玖哥 发表于 2012-11-1 14:0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要回来,天经地义,人家老公新故,好歹朋友一场,缓缓要比较合乎人情!
丹丹威武,晚上来下棋!

好的,到时候别叫你又不搭理

zjj4343 发表于 2012-11-1 14:04

几万块  太多了 必须还

乡滴吖 发表于 2012-11-1 14:06

既然他经济上没困难要回来是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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