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好人 发表于 2012-10-8 16:31

坚决不发敏感帖子...这次的你们自己猜

每个人都应为自己的言行负责,无论是普通网民还是互联网企业,恶意编造传播谣言,就应承担相应的道德和法律责任。

近年来,我国网络谣言不时出现,有些谣言侵犯他人权益,严重影响他人声誉;有些谣言扰乱社会生活,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有些谣言性质更恶劣,严重危害國镓安全和人民利益。依法查处并严惩造谣传谣者,维护互联网信息健康安全,既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也是广大网民的热切期盼。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这是一个常识。随着互联网与经济社会联系日益密切,网络不再是虚拟空间,而已显现化为现实生活的一部分,是现实生活的延伸。网民的马甲,也不过如化装舞会的面具,隐藏的只是网民的脸,而不是网民这个人。在互联网中活动的每个人,在现实生活中都能一一找到对应。恶意编造传播网络谣言,对现实生活造成的冲击真实可感,一点也不虚拟。由于互联网传播速度快、覆盖范围广,这种冲击危害有时比现实生活更为强烈。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对以造谣等方式煽动颠覆國镓政权、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交易的虚假信息、捏造并散布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虚伪事实、编造恐怖信息等行为作出有罪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法律法规也明确规定,利用互联网造谣、诽谤或者发表、传播其他有害信息,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因此,依法加强互联网管理,有法可依、有据可循。

其实,依法加强互联网管理,已是世界共识,并非只有我们國镓如此。美国最近发布报告称:“数字世界将不再是一个没有法律约束的疆域。”日本也拟立法制止网络传谣。网络谣言已成为全球互联网的公敌。

更何况,我国是互联网大国,网民人数已超过5亿,比一些國镓人口总量还多。如果不依法加强互联网管理,那危害的将不只是来之不易的经济发展成果。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需要营造一个团结稳定的社会环境,这其中也包括营造一个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无论从普通网民利益出发,还是國镓利益、人民利益角度考虑,坚决铲除网络谣言这颗毒瘤的决心不可动摇

zf委书籍周xx确定被打倒

用户名掉包了 发表于 2012-10-8 16:36

马上下台了,不用打了吧

我是好人 发表于 2012-10-8 16:37

用户名掉包了 发表于 2012-10-8 16: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马上下台了,不用打了吧

打倒不是下台

用户名掉包了 发表于 2012-10-8 16:40

我是好人 发表于 2012-10-8 16:37 打倒不是下台

开除党籍移交法院? 我不信 不阔能

拉普拉多 发表于 2012-10-8 17:04

我是好人 发表于 2012-10-8 16: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打倒不是下台

我操。。

还有一个月就要退休啊,这次遭得重。

atom 发表于 2012-10-8 17:04

source?

小鲵 发表于 2012-10-8 17:05

[:34]。。。。。。。。。。。

天谬 发表于 2012-10-8 17:05

不扩能我不信 就要下台的常委 怎么扩能被打倒 不过他去合肥视察中级人民法院这个有点搞不懂

我是好人 发表于 2012-10-8 22:00

方舟子和司马南等人没事

emc 发表于 2012-10-8 22:24

这个是内部秘闻啊

Ktulu 发表于 2012-10-8 22:49

不愧为中南海内部论坛

Cookie 发表于 2012-10-8 22:54

方便面再传下架风波?!

ZomBiE 发表于 2012-10-8 22:54

内部论坛屌炸了

[Y.H]LION 发表于 2012-10-8 23:08

五十六个闰土
五十六只叉
五十六个马栏坡姐偷西瓜
五十六种语言
汇成一句话
没有图你
说个JB
说个JB

m.g)_computer 发表于 2012-10-8 23:14

国内太封锁了,啥都听不到。

灰灰 发表于 2012-10-8 23:22

zhe liao da jiyuan hai mei bao a

Grape 发表于 2012-10-8 23:58

都要退了,也太残忍了吧。

ilovewy 发表于 2012-10-9 00:59

tg做事再绝也没挖人祖坟的事,这种事也是不会做出来的。

Hwady_3 发表于 2012-10-13 14:46

我不信 不阔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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