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glps 发表于 2011-11-12 21:01

222222222222

dantemustdie 发表于 2011-11-12 21:44

..........

养猪的西瓜 发表于 2011-11-12 21:51

这个不错啊,很有趣

lolocat 发表于 2011-11-12 21:52

15079821321 发表于 2011-11-12 22:09

:L:L:L

woxingwosu8618 发表于 2011-12-30 22:57

碉堡了啊,比熊大还猛

sky0403 发表于 2011-12-30 23:01

对碗女士的所作所为,我们只能是进行道德层面上的谴责

mataollas 发表于 2011-12-31 00:27

我日  笑死了  太你妈威武

2001308346 发表于 2011-12-31 01:06

我了个擦

red.s_jarrett 发表于 2011-12-31 01:29

。。。。。。。。。。。。。。。。。。。。。。。。。。。。

zhuceming 发表于 2011-12-31 07:18

这尼玛谁写的啊,文笔这么好

公子好棒 发表于 2011-12-31 08:46

每次看都这么威武!简直和晚报风格一模一样

chipier 发表于 2011-12-31 09:29

碉堡了

1852911 发表于 2011-12-31 11:17

擦啊擦,威武

Kanepan 发表于 2011-12-31 14:30

看一次笑一次

tearain 发表于 2011-12-31 14:38

{:5_150:}

Okocha 发表于 2011-12-31 14:49

[:3][:3]

Jhonny 发表于 2011-12-31 18:03

h3p 发表于 2011-12-31 18:17

那么对碗女士的所作所为,我们只能是进行道德层面上的谴责。

gdhgood 发表于 2011-12-31 19:29

专家表示,网友见面不上床的事例近来并不多见,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如果当事人双方约定见面以后上床,那么杨先生可以对碗女士提出民事赔偿,如果没有,那么对碗女士的所作所为,我们只能是进行道德层面上的谴责。

OnlyPractices 发表于 2011-12-31 20:08

:L:L:L

qczxs339 发表于 2011-12-31 20:38

确实碉堡了

=pnz=tmd 发表于 2011-12-31 20:42

yj8018 发表于 2012-1-13 13:35

顶一下,本年度最爆笑帖

tezhlp44 发表于 2013-8-15 09:05

刚给一个MM提起这个帖子,回头再看还是忍不住笑抽

奥多姆 发表于 2013-8-15 10:00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如果当事人双方约定见面以后上床,那么杨先生可以对碗女士提出民事赔偿,如果没有,那么对碗女士的所作所为,我们只能是进行道德层面上的谴责。

SimoN 发表于 2013-8-15 10:03

[:103]

Z_shaPT 发表于 2013-8-15 10:09

网友见面不上床,开什么玩笑

MartiniBlanco 发表于 2013-8-15 10:43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如果当事人双方约定见面以后上床,那么杨先生可以对碗女士提出民事赔偿,如果没有,那么对碗女士的所作所为,我们只能是进行道德层面上的谴责。

仙剑下西山 发表于 2015-1-26 16:08

来8达这么久竟没发现这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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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今日观察:网友见面不上床,谁之过?